這些法輪功學員被無故關押了40餘天。最後,22日被抓的學員由家人在不煉功的「保證書」上簽了字,按了手印,往分局交上5千元-6千元錢才放了人;23日被抓的人員,由家裏人上交2千元錢才放了人。
9月28日,招遠市大秦家鎮大秦家村法輪功學員秦為典、李美欣、付希彬、付新利在農田裏幹了一天活,晚上睡到深夜十二點被大秦家鎮政府派出所關押了起來,當時被關在不足4.5平方米的「鐵籠子」共有張玉花、溫越荃、付彩霞、付迎霞等15人。也沒有履行任何法律手續。她們少則被關押了12天,多則18天,而且也沒有通知任何人送飯,當鎮政府一名書記看到了功友們給送的食品時,用腳踢著說:「還不如給狗吃了呢,狗吃了還看門子。」政府的一名書記親自動手打人,他用鞋刷子打學員付迎霞的頭,把鞋刷子都打斷了,最後該學員還是買了一把新鞋刷子送還了派出所。
時至今日,法輪功學員秦為典、李美欣、付希彬、付彩霞等,還被政府派人層層監視看管著,失去了人身自由。
「十一」過去了,還不放人。招遠市南院鎮數名法輪功學員到大秦家鎮政府要求釋放在押學員。被南院鎮政府拘押的李志高、李淑英、鄒雲英7人,她們受盡了折磨,用刑手段相當惡劣,手打腳踢,用乒乓球猛拍臉部,用硬橡膠製成的彈簧棒子不分前後上下的打身體,呂德法、呂希榮被打得昏死過去了,用水潑過來再打,再潑再打。李志高、李淑芳、伊愛紅等學員雙手被銬在門上,只有腳尖點地,他們猛推大門進行折磨,邊推邊罵。李志高和老伴還有女兒,一家三口,只因修煉法輪功已被先後罰款四千元。
11月9日,55歲的張玉花,58歲的王蓮芳,這兩位農村婦女都是招遠市大秦家鎮法輪功學員,她們二人進京上訪,向中央……(編者註﹕此材料由大陸學員傳真送來,傳遞中途聯繫突然中斷。)(2000年2月1日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