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招遠地方政府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情況新披露


【明慧網2000年2月2日】99年9月22日,正值農忙季節,招遠玲瓏鎮政府、公安局抓了法輪功學員路友英、高瑞蘇、溫克英、孫豔芹、李美風、常東芳、李文德,在沒有任何法律手續的情況下關押了起來,9月23日又將法輪功學員李進國、張子芳、溫進偉、魏金華、李瑞紅、郝秀芬等人抓了起來,沒有任何法律手續。兩天共關押了50餘名法輪功學員。並對他們進行了慘無人道的折磨。例如:在關押路友英、李文德等處15人每天只給一公斤水喝,有時幾天幾夜不給水喝,每天只准許上廁所兩次,從來不讓洗手,洗臉;天天挨打受罵。一次分局裏5-6人輪流打路彩梅學員,打了兩個多小時,並動用過電刑等刑罰,直至昏迷才罷休。同天晚上公安局的馬局長和其他二人把常東芳用繩子捆住打了4 個多小時;次日晚又打了四個多小時,致使其鼻青眼腫全身瘀血多處兩晚都給她過了電。9月22日晚上把法輪功學員李文德吊打了一夜,手銬、腳鐐都給帶上同時還給過了電。李進國被打得爬不起來,在泥地上躺了一夜;張子芬、溫進偉等人頭上被扣上水桶進行敲打,讓年近60歲的魏其華、魏金芹平伸胳膊蹲馬步從晚上7點一直到深夜等。

這些法輪功學員被無故關押了40餘天。最後,22日被抓的學員由家人在不煉功的「保證書」上簽了字,按了手印,往分局交上5千元-6千元錢才放了人;23日被抓的人員,由家裏人上交2千元錢才放了人。

9月28日,招遠市大秦家鎮大秦家村法輪功學員秦為典、李美欣、付希彬、付新利在農田裏幹了一天活,晚上睡到深夜十二點被大秦家鎮政府派出所關押了起來,當時被關在不足4.5平方米的「鐵籠子」共有張玉花、溫越荃、付彩霞、付迎霞等15人。也沒有履行任何法律手續。她們少則被關押了12天,多則18天,而且也沒有通知任何人送飯,當鎮政府一名書記看到了功友們給送的食品時,用腳踢著說:「還不如給狗吃了呢,狗吃了還看門子。」政府的一名書記親自動手打人,他用鞋刷子打學員付迎霞的頭,把鞋刷子都打斷了,最後該學員還是買了一把新鞋刷子送還了派出所。

時至今日,法輪功學員秦為典、李美欣、付希彬、付彩霞等,還被政府派人層層監視看管著,失去了人身自由。

「十一」過去了,還不放人。招遠市南院鎮數名法輪功學員到大秦家鎮政府要求釋放在押學員。被南院鎮政府拘押的李志高、李淑英、鄒雲英7人,她們受盡了折磨,用刑手段相當惡劣,手打腳踢,用乒乓球猛拍臉部,用硬橡膠製成的彈簧棒子不分前後上下的打身體,呂德法、呂希榮被打得昏死過去了,用水潑過來再打,再潑再打。李志高、李淑芳、伊愛紅等學員雙手被銬在門上,只有腳尖點地,他們猛推大門進行折磨,邊推邊罵。李志高和老伴還有女兒,一家三口,只因修煉法輪功已被先後罰款四千元。

11月9日,55歲的張玉花,58歲的王蓮芳,這兩位農村婦女都是招遠市大秦家鎮法輪功學員,她們二人進京上訪,向中央……(編者註﹕此材料由大陸學員傳真送來,傳遞中途聯繫突然中斷。)(2000年2月1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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