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 2000年02月02日 星期三 全部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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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月2日綜合消息

  • 山東招遠地方政府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情況新披露

  • 珍惜修煉環境 不斷勇猛精進

  • 山東東營集體煉功的經過

  • 轉載:甚麼新聞可以造假?



  • 2月2日綜合消息

    【明慧網2000年2月2日】1、【北京】據剛被釋放的學員講述,北京市東城區看守所上週五(1月28日)有30多名學員被草草判刑,他們是統一被秘密拉到一處法院審理的,但他們誰也不知道這是哪裏的法院。其中李小妹和李小兵好像是8年和7年(我記得不是很清楚),其他被判學員主要是去年10月和11月期間去天安門拉橫幅和煉功被立案的,而且大多是外地學員。

    目前學員正在與他們的家屬聯繫並幫忙請律師以便上訴。



    2、【北京】1月27、28、29日三天北京政協會議期間設立的熱線電話接受群眾的來電反映「宗教與信仰問題」。北京有部份學員在這三天期間打進熱線電話,尤其時28日、29日兩天有很多學員打進電話,反映目前政府對法輪功的不公正對待等問題。

    政協熱線電話對反映內容,反映人的姓名,住址及電話等都做了詳細記錄。但是在事後第二天就有北京反映情況的學員受到了當地派民警的質問,問是從哪裏聽來的有關熱線電話的消息,是誰告訴的,誰指使你打的電話等等。我們認為這些警察的行為是對上訪人員的故意打擊報復,是嚴重侵犯公民合法權益的行為。



    3、【懷柔】前幾天,北京市懷柔縣有14名法輪功學員因從1月中旬開始在懷柔縣百貨大樓前煉功先後被抓,第一天警察抓了9名學員,第二天抓了約5名學員。在此之前他們已在外煉功10天左右。其中有幾名原先上訪過的學員可能會被捕判刑。


    4、【黑龍江】黑龍江省密山市大約有16名大法學員被判勞教,大部份是因為上訪被勞教。他們在上訪被抓回後男學員遭到嚴刑拷打,要求學員寫「不修煉法輪功和承認是邪教組織」的保證書,另外每人還要交納6000-10000元的罰款方可釋放。

    這些學員不按他們的要求做就被勞教。而被判3年勞教的大法弟子王俊華(女,國家幹部,密山市政協委員)9月24日第一次被抓只是因回答警察還要煉法輪功,在未履行任何法律手續的情況下被關押64天。在釋放後的第11天,又因在單位對領導說我不能保證不上訪而第二次被抓,並於99年12月底被判勞教。此次也未履行任何法律手續,其家人至今未收到任何書面通知。

    另外,黑龍江省雞西市有29名女大法弟子被勞教,男的人數不詳。



    5、【山東】山東東營大法學員原定1月29日上午9:00在西水公園集體煉功,由於公安事前已知此事,昨天許多學員便被監視起來,並不准請假。今天去了大約50多名學員。8:40分警車便去了,有專人給照相、錄像,學員站好後,便被趕到牆邊,學員紛紛向其弘法,公安宣讀了公安部和民證部的通告後,將學員全部用車拉走。可能有人被扣押,不詳。

    另外,近期在東營有人冒充海外弟子招搖撞騙,且書背的很熟,請轉告其他弟子。

    【山東】劉玉美、劉芝麗母女二人,99年12月5日因上訪被抓回,關押在山東省萊西市南墅鎮,鎮政府內沒有任何司法手續,又因交不起1萬元的罰款一直被關押至今不放,並且受著非人的折磨,如讓他們跑,跑不動時就拿棍棒在後邊打,讓她們蹲在很窄的小台上,蹲不住就用腳踢等。

    劉傑99年11月23日因上訪被抓回,關押在山東省萊西市河裏吳家鎮,鎮政府內沒有任何司法手續,因交不起一萬元的罰款,至今被關著不放,並且借搜身份證為名被抄家,抄走了2700元錢,推走了一輛農用機動三輪車(合人民幣2000多元)沒開任何單據。



    6、【大陸農村】大陸農村某些地區制定土政策盤剝、迫害當地法輪功學員。以下是某地肖家村政府的告村民書。

    告村民書

    村民同志們:

    法輪功組織已被上級政府定為顛覆國家政權罪,對不退出法輪功修煉者定性為犯罪分子,根據上級指示精神,從現在開始,法輪功練習者凡外出及到鎮級以上政府部門討說法、鬧事被公安機關押回者,每人罰款壹萬元,並停水、電、電話,沒收一切證件,依法嚴懲。

    所有法輪功骨幹分子,必須寫出與XXX及法輪功徹底決裂的保證書,交上身份證,並交押金5000,00元。如不寫保證書同法輪功組織徹底決裂者,由鎮政府統一辦班,時間不定,直到寫出保證書,交足押金同法輪功徹底決裂為止。

    如不與XXX及法輪功組織徹底決裂的,將國家以前所給辦理的一切證件一律由公安機關收存,村也對其停辦一切手續及證件,其直系親屬無論上學入托或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者,一律退回,直到做通工作退出法輪功組織為止。

    肖家村村民委員會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7、【法新社】法新社2月1日消息:中國春節前判32名法輪功學員監禁徒刑

    中國春節前將32名法輪功精神運動成員判處4個月至7年的監禁徒刑。這32名成員於1月28日被分成兩批審判。香港某人權中心報告說,估計2月5日春節前將有300名成員被秘密判刑。



    8、【蘭州】在蘭州市西果園看守所的牢房裏關押著許多法輪大法的學員,他們因修煉法輪大法,以"真、善、忍"要求自己做一個好人,一個道德高尚的人,一個有益於人民的人而被關押。他們在看守所的牢房裏所承受的身心折磨是常人難以想像的,每人每天剝1.5-2千克的大板瓜子,從早上7:00~12:00要蹲五個小時,不能坐地上、跪地上,不能站立起來,中午吃完飯後繼續剝,剝不完不准睡覺。由於剝瓜子皮手都剝破了,血肉模糊,有的被關押已有三個月了,還在羈押中,每天還要受到牢頭的打罵。

    蘭州市西果園看守所現關押法輪大法學員:

    郗麗琳 邢元貴
    肖彥紅 李寶勝
    鄭芬茹 姚永強
    朱慧蘭 馬軍(逮捕)
    寧夏銀川 王德生(逮捕)
    寧夏同心縣 路向東(逮捕)

    99年7月22日-7月23日蘭州三毛廠9位職工(6男3女)分別在西周區委招待所,三毛廠保衛科,三毛廠招待所拘禁達32小時,同時22日晚至23日早有六男二女同禁一室。

    張金梅99年11月10至11月16日在蘭化公安處被關6天,11月17日至12月3日在蘭州桃樹坪拘留所拘留15天,12月4日至12月28日在蘭化公安處被關22天,2000年1月18日在蘭化公安處被關至今未放。

    白金玉 2000年1月18日,被關蘭化公安處,至今未放。



    9、【秦皇島】秦皇島大法學員在第二次被關押放出之後,又有更多的大法學員去北京,其中青龍縣大法弟子沒有路費步行上北京,秦皇島弟子有的騎自行車去,這次走出去加上三區四縣有二、三百人,他們這些人在拘留所裏集體煉功學法,有的監室只要一煉功就挨打,牢頭把掃地的帚笤都打碎了,而且讓大法弟子花錢買,用大皮鞋打嘴巴子,管教用膠皮棍打大法弟子,然後帶上背扣放到水房,脫掉襪子用涼水沖著,只因為煉功,但大法弟子調整好心態仍堅持不懈,其中李易珍、杜志梅等四人,被非法關押長達三個月之久,即使這樣,現在更多的人還在往北京去,派出所的人說:"法輪功學員抓不完,天天都有。"

    (2000年2月1日稿)


    山東招遠地方政府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情況新披露

    【明慧網2000年2月2日】99年9月22日,正值農忙季節,招遠玲瓏鎮政府、公安局抓了法輪功學員路友英、高瑞蘇、溫克英、孫豔芹、李美風、常東芳、李文德,在沒有任何法律手續的情況下關押了起來,9月23日又將法輪功學員李進國、張子芳、溫進偉、魏金華、李瑞紅、郝秀芬等人抓了起來,沒有任何法律手續。兩天共關押了50餘名法輪功學員。並對他們進行了慘無人道的折磨。例如:在關押路友英、李文德等處15人每天只給一公斤水喝,有時幾天幾夜不給水喝,每天只准許上廁所兩次,從來不讓洗手,洗臉;天天挨打受罵。一次分局裏5-6人輪流打路彩梅學員,打了兩個多小時,並動用過電刑等刑罰,直至昏迷才罷休。同天晚上公安局的馬局長和其他二人把常東芳用繩子捆住打了4 個多小時;次日晚又打了四個多小時,致使其鼻青眼腫全身瘀血多處兩晚都給她過了電。9月22日晚上把法輪功學員李文德吊打了一夜,手銬、腳鐐都給帶上同時還給過了電。李進國被打得爬不起來,在泥地上躺了一夜;張子芬、溫進偉等人頭上被扣上水桶進行敲打,讓年近60歲的魏其華、魏金芹平伸胳膊蹲馬步從晚上7點一直到深夜等。

    這些法輪功學員被無故關押了40餘天。最後,22日被抓的學員由家人在不煉功的「保證書」上簽了字,按了手印,往分局交上5千元-6千元錢才放了人;23日被抓的人員,由家裏人上交2千元錢才放了人。

    9月28日,招遠市大秦家鎮大秦家村法輪功學員秦為典、李美欣、付希彬、付新利在農田裏幹了一天活,晚上睡到深夜十二點被大秦家鎮政府派出所關押了起來,當時被關在不足4.5平方米的「鐵籠子」共有張玉花、溫越荃、付彩霞、付迎霞等15人。也沒有履行任何法律手續。她們少則被關押了12天,多則18天,而且也沒有通知任何人送飯,當鎮政府一名書記看到了功友們給送的食品時,用腳踢著說:「還不如給狗吃了呢,狗吃了還看門子。」政府的一名書記親自動手打人,他用鞋刷子打學員付迎霞的頭,把鞋刷子都打斷了,最後該學員還是買了一把新鞋刷子送還了派出所。

    時至今日,法輪功學員秦為典、李美欣、付希彬、付彩霞等,還被政府派人層層監視看管著,失去了人身自由。

    「十一」過去了,還不放人。招遠市南院鎮數名法輪功學員到大秦家鎮政府要求釋放在押學員。被南院鎮政府拘押的李志高、李淑英、鄒雲英7人,她們受盡了折磨,用刑手段相當惡劣,手打腳踢,用乒乓球猛拍臉部,用硬橡膠製成的彈簧棒子不分前後上下的打身體,呂德法、呂希榮被打得昏死過去了,用水潑過來再打,再潑再打。李志高、李淑芳、伊愛紅等學員雙手被銬在門上,只有腳尖點地,他們猛推大門進行折磨,邊推邊罵。李志高和老伴還有女兒,一家三口,只因修煉法輪功已被先後罰款四千元。

    11月9日,55歲的張玉花,58歲的王蓮芳,這兩位農村婦女都是招遠市大秦家鎮法輪功學員,她們二人進京上訪,向中央……(編者註﹕此材料由大陸學員傳真送來,傳遞中途聯繫突然中斷。)(2000年2月1日稿)


    珍惜修煉環境 不斷勇猛精進

    文/大陸大法弟子

    【明慧網2000年2月2日】看過99廣州法會以及新世紀北京法會上學員的修煉體會後,我被同修們那一顆顆對大法堅定、赤誠的心深深地感動。其中我注意到有幾個學員都談到類似的問題:在他們走出去上訪之後,在又一次次上訪時,有的汽車壞在了路上,有的自行車帶爆了,有的是其他一些事情阻擋著。

    師父在瑞士講法中說:「不要把你們非要幹甚麼而又幹不成的執著都說成是魔的干擾。」我們的修煉道路是師父早已系統安排好的,我們只有按著師父安排的修煉道路堅定地走下去才能圓滿。師父在歐洲法會講過:「我們世界上發生的每一件事情都不是偶然的。」那麼當今中國政府取締法輪功也並非偶然。我悟到是師父給我們修煉安排的,就看每一位弟子在關鍵時刻能不能邁出決裂人的那一步,這是每個弟子都必須要過的一大關。如果我們都能放下自我、放下一切常人的觀念而走出去護法,我們就足以過關了。對於同樣的關,我想,我們應該靜下心來好好悟一悟,怎樣做才能更好地維護大法?

    我們維護大法的方式應該靈活多變,不要固守某種模式。我們盡可能利用一切便利條件向周圍的人講明法輪大法的真實情況,向他們弘法,使有緣人能夠得法。在弘法的時候,應根據對方的接受能力恰當地去弘法,以便對方容易接受,不要總是機械地去弘法。在弘法過程中,一定要注意修口,做到正確、恰到好處地去弘揚大法。

    師父講過,我們的修煉、提高是第一重要的。我們只是借常人社會這塊地方在修煉,所以我們應該珍惜現在的修煉環境,抓緊時間儘快提高,不斷地勇猛精進,不要人為地增加魔難,否則會給我們的修煉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從而影響我們的修煉。當前如何創造一個良好的修煉環境,使大家能夠更快地提高上來就顯得尤為重要,我覺得恢復集體學法是當務之急。大家在一起學法交流,可以使人看到自己的不足,找到差距,能夠促進大家共同提高,因此集體學法的環境就成了我們目前提高的關鍵。


    山東東營集體煉功的經過

    文/大陸學員

    【明慧網2000年2月2日】1月29日早晨8:10許我來到西水公園北門,看到已有10多個功友來了,不久功友陸陸續續都來了,大約有100名左右(警察說89人)。我在從廁所回來的路上就看到3輛警車,公安問我們來幹甚麼,我們回答:「煉功」。由於公安事前已知此事,昨天許多學員便被看了起來,也不准請假。本來大約能來500人。

    8:40又來了一輛警車,並有警察錄像、照相,幾個110警察在旁邊看著我們。本來原定於9:00開始,只好提前。功友排好隊,剛打開錄音機,警察就過來了,進行制止。隨後我們開始喊著口令煉,警察就上來推人並抓了一名男功友。功友一看就全上來了,說:「把我們全抓起來吧,我們都是煉功的。」幾名功友被抓上了車。功友們還酌情向警察弘法,接著就把上了警車的幾名功友放了出來。

    警察讓我們挨著牆站好,用喇叭喊:「誰也不准走,都靠牆站著。」隨後宣讀了公安部和民政部7月份的公告。功友們都不害怕,拿錄音機的功友放著「普度、濟世」,在祥和的音樂中,有仨仨倆倆的學員交流從人中走出來煉功的體會;有向警察弘法的。警察讓簽姓名與單位。功友說:「我們一人做事一人當,不牽扯任何單位、任何人。」後來強制寫姓名單位。我們又重新簽名:「還李老師清白,還法輪大法清白,釋放關押的學員,請允許合法上訪。」下面是每個人的簽名。後來把我們分成好幾個小組,按單位、公安分處把我們帶回原單位。有的功友來晚了,剛到公園門口就被抓走了。可能是我們的心性沒到位,期間幾次想再煉功都沒煉成。我們這次集體煉功雖然沒有煉成,但是我們認為這本身就是一種弘法、正法。

    在定了歇腳之後,大家交流說,如果我們不去北京上訪,不出來集體煉功,那麼我們就的等於默認了是邪教。在交流的過程中,看到許多學員還有怕心,師父多次點化,悟到做不到,現在我想起師父說「佛光普照,禮義圓明,共同精進,前程光明」,我們應幫一幫還沒有悟上來的學員。

    現在參加煉功的學員都被送回原單位軟禁起來,有的甚至夫妻都不讓見面,公安在追查組織者。


    轉載:甚麼新聞可以造假?

    【明慧網二零零零年二月二日】【多維新聞】據香港人權民運信息中心消息,中國一些媒體,為了配合官方批判法輪功的政治需要,編造聳人聽聞的社會新聞,以致於最後有關部門都出面承認,「……自焚記」這篇新聞特寫,是百分之百的虛構。

    美國之音記者海濤從洛杉磯報導:去年七月下旬,中國政府開始鎮壓法輪功,各媒體按照「輿論一律」的精神,紛紛對法輪功,其創始人以及主要成員展開口誅筆伐,大批判氣氛熱烈,各種人物一起露面。到11月28號,「西安工人報」刊登了署名「李新剛」的特寫說,……陝西渭南的張芝雯,為了抗議政府鎮壓法輪功,用汽油燒死了半歲的女兒並引火自焚。這篇報導引起轟動,深圳,哈爾濱,上海等地多家報紙予以轉載。但是,設在香港的這家人權民運信息中心向有關單位證實,卻發現這是一條典型的「客裏空」或者假大空新聞。該信息中心援引中國有關幹部的話說,這一新聞,人物,地點,時間,故事情節,全是編造出來的。陝西渭南政法委「法輪功辦公室「姓吳的幹部證實,絕對沒有自焚這樣的事情發生,而且該市並沒有「張芝雯」這樣背景的人物存在。另外,國內許多新聞單位都打過電話求證,都得到同樣的回答。

    洛杉磯的法輪功學員加州理工學院博士生李建中說,現在中國大陸有許多編造出來的有關法輪功的假新聞:「深圳有人寫報導,很有轟動性。中國出現這樣的報導抨擊大法,有名有姓,法輪功弟子找到作者,說你這是假的,他說:我是寫小說。」

    資深新聞工作者張偉國評論說,由於中國的媒體都是黨的筆桿子,必須為黨為政府說話,失去了新聞本身所具有的社會監督功能,因此,腐敗司空見慣,有償新聞,虛假新聞,非常嚴重。

    旅居美國的原中國新聞工作者曹長青認為,中國出現這樣的新聞不奇怪,自有其制度方面的原因:「中國現在新聞界是「一國兩制」。黨報和小報刊登不同的新聞。大報黨報姑且不論,小報接受自由投稿,由於人手少等原因而無法或根本沒有想核實,給製造假新聞的人提供了可乘之機:「小報要市場競爭,嘩眾取寵,危言聳聽,拉攏讀者,擴大發行,導致大家不擇手段。甚麼稿件能吸引讀者就行,把吸引讀者作為最高原則,而不把事實和真實作為優先選擇。」

    問題在於,這次刊登「……殺人自殺」消息的「西安工人報」,哈爾濱日報辦的「都市資訊報」等報刊,並不都是典型的小報。目前在美國擔任時事評論員的曹長青認為,這種現象說明另外一個問題:「有兩點是媒體不敢完全造假的制約因素:一是不敢編造和政府意見不同的東西。重大政治經濟新聞不敢編,因為政府可以制裁你。二是有名有姓的,像著名作家高級幹部等,你不敢編。人家會告你誹謗。」

    曹長青說,在這種情況下,只有一個可能:那就是編造那些政府不喜歡的人的新聞,比如流亡在外或者被關在監獄中的政治犯等這些人的新聞。顯然,編造這些新聞,政府不會來管你。

    另外,日前有人在互聯網中文論壇裏貼出一篇署名「李洪志」的文章,表示自己要回到中國大陸,同政府講理交涉,哪怕坐牢也在所不辭。洛杉磯法輪功學員李建中證實,這也是一篇造假的新聞。(2000年2月1日)

    <英文版: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00/2/5/86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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