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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網:江澤民賣國的《中俄邊界新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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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0年12月29日】 1999年底《中俄邊界新約》的簽訂,顯得非常奇怪。在人民日報上只有簡短報導,沒有提及條約內容。因此此次條約的簽訂,其中大有文章。

我們認識一位哈佛大學教授,他告訴我們,此次中俄簽約非比尋常。因為即使是秘密條約,哈佛大學也可以很快搞到一份副本,可是這次哈佛大學卻沒有搞到。

有消息顯示美國中央情報局已經搞到了一份條約副本。

有朋友告訴我們,"《中俄邊界新約》實際上是中俄密約,很難搞到條約副本。說明江澤民一定幹了不可告人的事情。" 我想,這只能是出賣國家利益從而換取俄國對江澤民本人的支持。所謂出賣十億人的利益換得一個人的好處。

但我們也通過多條渠道得知了《新約》的大致內容。即,

好處:中國人得到了圖門江出海口的捕魚權,還 "要回"了本來就屬於中國的幾個小島。

壞處:  

1. 出賣了毛澤東、周恩來堅持的中俄領土談判原則,承認了歷屆中共政府都拒絕承認的中俄九項不平等條約。

2. 中國邊防軍後撤100公里,為俄國仿效歷史上對中國的蠶食大開方便之門。

3. 承認圖門江出海口屬於俄國,封死了中國東北的出海口。

4. 承認因毛澤東識破蘇聯陰謀而借故未劃的中俄間三分之一的邊界。等於承認了三百多年來中俄一切不平等條約,還奉送了俄國四百平方公里土地。

一百四十萬平方公里之我國國土,盡入俄國版圖。江澤民因此而成為中國二十世紀最後一個千古罪人,等待他的是覺醒的中國人民的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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