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大法利國利民--一名殘疾軍人的心裏話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0年12月1日】 我叫魏進(化名),男,45歲,因胃大部份切除,術後傾倒綜合症(屬頑症),國家因此定貳等乙級殘廢軍人,並且我還有氣管炎等多種疾病。我們當地的醫院醫學專家趙先生和張先生經常給我治病,但病情始終沒見好轉。

1996年10月13日,我有幸接觸法輪大法,把李老師《轉法輪》請到家,第二天看老師講法錄像,一直看完九講,法輪大法指出「真善忍這種特性是衡量宇宙中好與壞的標準。甚麼是好甚麼是壞?就是用他來衡量的。」李老師說(大意):我教大家做好人嘛,那做好人呢?就必須得在任何一個場合中都是一個好人,無條件地做好人,你們今後做事就是要先想到別人,修成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正覺。這些使我的人生觀、世界觀都發生了根本的變化,使我親身感受到大法的威力和神奇,從此我真正走上了修煉大法之路。

學法輪大法十多天,我從口中吐出像血痰塊狀的東西,共吐三天。修煉一個多月時發生奇蹟:一天晚上十點鐘左右排便時排出了雞蛋大小的一個肉瘤。如果我不學法輪大法,這個瘤過半年一年不知會發展到甚麼程度,可能為此我就一命嗚呼了。是恩師又給了我一次生命,我親身體驗到了法輪大法的玄奧無比。「真、善、忍」大法是真正的科學,是超越整個人類社會一切科學的。修煉兩個多月使我發生了脫胎換骨的變化,我重新開始做人,有生以來我真正感受到了無病一身輕的快樂。

由於我是國家貳等乙級殘廢軍人,治病吃藥100%享受公費醫療待遇。沒學大法前家屬親朋好友有病都用我的名字開藥,修煉大法後我就再沒有打針吃藥,也不允許家屬親屬們用我的名字開藥治病,修煉至今為國家節省醫療費五萬元左右,原先的八千多元藥費票子也不報了。1997年單位前任和後任領導處理以前的遺留問題、補發工資,以前我借單位1200元錢,但帳面上卻寫1900元錢,把單位補助我的700元錢也加在借款裏一同扣下。如果我不學法輪大法,我決不能答應,可是現在我是大法弟子了,我放下了個人利益之爭。

我家買了三個電瓶車做生意,做為國家貳等乙級殘廢軍人,按國家明文規定,不應納稅。但我學大法後,照章納稅。沒學法輪大法前,我從來不交自來水費錢,學法輪大法後,我主動交自來水費錢。沒學法輪大法前,我坐車半票,多數情況連車票都不買,學法輪大法後,我從內心主動買整票了。我做為國家貳等乙級殘廢軍人,按理說,應由國家補助解決住房問題,學法輪大法後,我住岳母家,再也沒找上級領導。

學了法輪大法後,我跟單位領導說:「修煉法輪大法使我身體變好了,國家給我的特困補助給比我更困難的職工吧!我現在不要了。」單位領導說:以前你天天來找我們,可是現在你一年多不來了,今天來退特困補助,真是不可思議,是甚麼人能把你的思想和身體改變了呢?我說是李洪志老師《轉法輪》一書改變了我這一切,單位領導說:把你老師的書拿來我看看。

沒學法輪大法前,我的生活、醫療等全靠國家養活,學習法輪大法後,我走上勞務市場打工,我打工從來不和人講價,有一天我和勞務市場的兩人往七樓扛水泥和沙子,他們二人都是20多歲的小伙子,每人17袋一氣扛完,年青人都幹不過我。我現在在家鄉打工,做裝卸工作,與我一起幹活的也都是20多歲的年輕人,他們感覺很累時,而我感覺全身一身輕,且在幹活期間,別人不願幹的我主動去幹,幹完活後沒有疲勞的感覺,法輪大法在我身上發生了巨大的奇蹟。

修煉四年來我一人為國家節省醫療費和生活費大約七萬元,可想而知中國有上億人修煉法輪大法為國家節約了多麼可觀的資金。我修煉法輪大法後家庭更和睦了,不僅徹底解決了本人病痛的折磨和家庭沉重的負擔,而且給人類社會創造了更多的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

我只有小學二年級文化,得到法輪大法感到無比的榮幸,為甚麼你們這些沒有看過《轉法輪》的人不去看一看呢?我想你們看過之後,將會得到不可想像的東西,我可以告訴世人法輪大法涵蓋著浩瀚宇宙以及人類的一切生命的科學,如果能夠修煉的話,這部宇宙大法能破浩瀚宇宙的一切謎,李老師說:「眾生珍惜大法,就是珍惜自己的生命」(《定論》),一旦走到大法的對立面,就將成為歷史的罪人,人類的罪人,到那時悔之晚矣!我希望國家領導人能重新考慮法輪功問題,恢復李洪志師父名譽,還法輪大法清白,順應歷史潮流而動,全面出版有關法輪功的書籍,給廣大法輪功學員以正常的修煉環境。在此我聲明:我愛我的祖國,並且願為祖國的現代化建設做出自己應有的貢獻。

通過修煉法輪大法後,能真正使人心向善、身體健康,法輪大法對國家和人民有百利而無一害,能夠使人類社會的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達到雙豐收,法輪大法不僅是正法,更是浩瀚宇宙的最高德大法。

(註﹕我學法輪大法後,為國家做了很多利國利民的好事。但2000年3月15日我因行使公民信訪權利而被抓進監獄一個月,無辜被當地派出所多名民警打罵,其中一民警用皮帶把我眼睛打腫、腦袋打傷,皮帶打折後仍不肯住手。2000年4月14日釋放後被單位開除公職。2000年5月9日在李洪志老師生日前夕,我們當地派出所以公安局長找我有事為名,將我騙去強行送入監獄,當天我就被監獄管教和犯人先後踢打,致使我三根肋骨被打折,大樑骨被打傷,一顆門牙被打鬆動,但半個月後我徹底痊癒。我是修煉人,對此無怨無恨。)

大法弟子:魏進
2000年11月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