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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聯社:聯合國與中國簽署人權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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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0年11月24日】據美聯社北京20日消息-中國週一同意接受聯合國的幫助,向符合國際人權公約的方向邁進。聯合國首席人權專員將此決定視為一個里程碑而表示歡迎。

在該協議的項目中,將籌備有政府官員、法官、檢察官、律師、警察和監獄管理人員參加的人權講座,並且將對人權教育方面的教師進行培訓。

其他活動包括舉辦人權方面的學術研討會,翻譯主要的聯合國人權文件,推動在中國大學中的人權研究以及檢討中國對勞改營的使用。

瑪麗﹒羅賓遜,聯合國人權首席官員與中國副外長王光亞簽署了備忘錄,她將其作為「中國的里程碑」而表示歡迎,該備忘錄強調北京必須進行改革使之符合已簽署但尚未批准實施的人權公約。

但羅賓遜也表達了對中國在言論自由、集會自由以及宗教信仰自由方面「裹足不前」的擔憂。她說她向中國官員提出了一些踐踏人權的個案,包括一個穆斯林職業婦女因為給她丈夫─一個在國外的活動家─寄送報紙而被判處八年徒刑。

她還提及了中國對法輪功精神運動的鎮壓,以及對於西藏的統治,並「努力施壓」以使聯合國的酷刑監督人員可以進行自由調查,但未贏得中國的同意。

羅賓遜說對中國濫施酷刑的批評必須與推動中國批准已簽署的兩個重要人權公約結合起來。

「還有非常大量的工作要做,但我們不能迴避,否則你如何使人權文化溶入這個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國家呢?」

中國人大上月開始處理政府三年前簽署的《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但延遲了該公約的批准。另一個《民事及政治權利的國際公約》也於兩年前簽署,但尚未提交人大批准,羅賓遜對此表示失望。

她說她希望經濟權利公約可以於明年初獲得批准。

這兩個公約標出了保證公民自由的底線,據人權組織說,在中國基本上沒有這種自由。

隨著北京對法輪功和異見者的鎮壓,收緊對因特網及出版的限制,人權組織警告羅賓遜不要簽署一個缺乏糾正濫施酷刑的具體步驟的協議。

「我們不希望看到中國只是在表面上做做文章而實質依舊,以此來堵住國際社會中的批評言論,」總部設在紐約的「中國人權」發言人索非亞﹒伍得曼說,「這種改革是不可接受的。」

外交部王副部長說協議可以幫助中國致力法制改革和改善警察培訓以達到與國際標準接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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