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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華大學迫害法輪功學員實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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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0年11月22日】 前言:99年7月22日以來,清華大學黨委部份人積極配合江澤民鎮壓法輪功的行動,採取威脅、利誘、休學、退學、軟禁、下崗等種種手段迫使學生及教職工改變其對法輪功的信仰,給法輪功學員造成了嚴重傷害,使清華大學蒙羞,同時也嚴重敗壞了國家形象。以下列舉了部份學員受迫害的情況以及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主要惡人。

一、部份學員受迫害的情況

1. 於金梅,女,清華大學化學工程系碩士研究生。她為人純樸、善良,曾任女生宿舍樓「新齋」學生樓長,熱心為同學服務,受到一致好評。1999年9月因其拒絕寫不煉功的「保證」,學校不予註冊學籍。

1999年10月25日,江澤民宣布定法輪功為XX的當天晚上,化工系黨委書記汪展文指使他人強行把她帶到輔導員呂陽成的宿舍,逼迫其收看詆毀法輪功及創始人的電視,看完電視後,汪等人又強迫其作第二天不去上訪的保證,被於金梅堅決拒絕。1999年10月26日,於金梅到天安門和平請願, 警察將其強行抓上警車,押送到豐台體育場。後被學校派出所接回,校派出所的警察打她耳光,並將其扣留(化工系與派出所合謀,由派出所將其看管)。

學校及化工系為了將其儘快趕回家,1999年10月27日,直接將其從派出所帶到學校賓館裏軟禁起來,並找來兩個女研究生(她的同學)負責看管,上廁所也跟著她,寸步不離左右;同時對其家長施加壓力,逼迫他們到學校將其帶回家「轉化思想」,期間受到其繼父的毆打,但她堅持不放棄自己的信仰。當時清華大學強行把大批修煉法輪功的學生趕回家,於金梅也在被趕回家的學生之列。

1999年12月,學校及化工系強迫其休學半年。後來她為躲避家長的逼迫回到學校,又被學校強行辦「學習轉化班」兩週,期間被軟禁限制人身自由並被逼迫看誣蔑法輪功的材料以進行精神折磨,並強迫其寫保證。2000年6月她收回違心寫的「保證」後又被休學。

2000年7月其因在校圖書館自助複印室複印真象資料,被北京市公安局十四處非法秘密拘留並抄宿舍,其後不久又被判勞動教養一年,關在位於大興縣的女子勞教所裏。頭一個月,因為沒錢,所以沒有被褥、飯盆、換洗衣物、日用品等,極其艱苦,連裏面的管教看了都心酸。後來,一同關押的其他功友家屬探望時,聽說這事送了一點錢,她同學也寄了一些錢,使得條件略有好轉。在勞教所,她飽受邪惡勢力精神和肉體上的殘酷折磨,它們軟硬兼施強逼她轉化,於金梅非常堅定,並以絕食表示抗議。它們還找來所謂已被轉化了的進行遊說,於金梅含著眼淚對她們說:這個法這麼好,你們都得了法了,怎麼能做對不起師父的事?

2. 潘益東,男,清華大學化學工程系96級本科生,黨員。1999年7月江澤民開始鎮壓法輪功後,因堅持修煉、拒絕寫不煉功的保證,99年9月學校不予註冊。期間在化工系系黨委書記汪展文指使下,化工系學生組組長李振宇多次找其談話「轉化思想」,以黨籍、學籍等問題相威脅,逼其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

1999年10月27日,學校及化工系為了將其趕回家,將其帶到學校賓館裏軟禁起來,專門找人負責看管,一步不離左右;另一方面對其家長施加壓力,強迫他們到學校將其帶回家「轉化思想」。1999年11月被強行休學,後來又被取消了免試攻讀博士學位的資格,並被逼迫退黨。2000年7月23日因去天安門廣場和平請願而被判勞教一年。

3. 張志剛,男,24歲,黨員,清華大學人文學院碩士研究生。本科就讀於清華大學水利系,曾獲張光斗獎學金、優秀學生幹部獎學金、吳朝玉獎學金和優良二等獎學金。曾擔任班級團支書、年級黨支部宣委、系團委委員和某協會主席職務,並多次主持校係大型活動,多次擔任班級答辯代表,為該班獲優秀班集體稱號做出了突出貢獻,受到老師、同學們的一致讚譽,因品學兼優被推薦免試攻讀清華人文學院碩士研究生。

96年1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在99年碩士入學前夕適逢江澤民殘酷鎮壓法輪功,於99年8月被學校強迫寫出了違心的「不煉功」的保證。該月月底他又收回保證堅持修煉,結果學校對其碩士學籍不予註冊,並反覆談話要求寫出不煉功的保證,被其拒絕。於99年10月被學校強令休學回家思想轉化3個月。2000年1月又被學校強行帶至校內某賓館非法隔離、限制人身自由進行「思想轉化」,強迫學習各種誣陷、栽贓法輪功的文章,對其進行精神摧殘,這樣反覆折磨達兩週之久。

最後,校黨委副書記張再興見他態度極其堅決便找他談話相威脅,後因春節來臨才被迫中斷,並再次強行將他休學,強令回家轉化。此間他多次向學校表達復學願望,並於2000年3月寫出書面的復學申請,但只因未寫不煉功的保證而被學校強令繼續休學,且不予註冊學籍。

2000年4月25日因去天安門和平上訪表達「法輪大法好」的心聲而被公安非法拘留一個月,出來後不久又因給別人看一篇有關法輪功的文章,以「擾亂社會治安」的莫須有罪名非法拘留一個月。2000年7月,學校因其以前曾和平反映法輪功真實情況,而對其進行黨員除名,並取消了他的碩士研究生入學資格。

4. 馬豔,女,25歲,清華大學1994級本科生,建築學學士,1998年2月同時攻讀清華人文學院傳播學第二學位。1998年7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1999年9月,因堅持修煉學校不予學籍註冊。1999年10月21日在校內參加修煉心得交流會時被抓至清華派出所,被罰蹲、訊問至深夜。因拒絕交出隨身攜帶的法輪功書籍,數個警察對其毆打並將其書包帶扯斷搶走了大法書。隨後學校口頭通知其父母將其帶離學校,謂之「反省」,11月底接到書面「責令休學反省」的通知。此後因拒絕寫所謂的「揭批法輪功材料」與「不煉功保證」,又被口頭通知休學一年。

2000年4月初去北京軍事博物館參觀「反法輪功展覽」時,留言表示法輪大法是真
正的科學,剛寫完即被警察帶走,由北京市公安局十四處警察訊問筆錄。2000年4月25日去天安門和平表達心聲「法輪大法是正法」,被刑事拘留一個月,被拘數天都無人通知其父母,令其家人承受了極大的精神痛苦。隨後校方來電話通知其退學,被其拒絕後,校方又電話通知其被「除名」。

5. 劉文宇,男,28歲,已婚,清華大學熱能系1997級碩士研究生。曾任熱研7班班長,獲清華大學優良學生獎學金。1999年5月因成績優異提前攻讀博士學位。98年7月開始修煉法輪功,99年10月底因堅持信仰,學校強迫其休學,並叫來其父親迫使其馬上回家。2000年1月15日到30日,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學校帶走,隔離軟禁到200號(北京市遠郊山腳下的一個偏僻的小山村裏,清華大學核能研究院實驗基地),再次叫來其父母相陪,每天派2~3名教師做思想轉化工作,以迫使其改變信仰。系黨委書記甚至揚言如不轉化,父、母、子三人不能回家過年。期間被斷絕一切通訊自由(因其妻也修煉法輪功,不允許聯絡)。後來不忍心年邁的父母陪其受累,違心地寫了「思想認識」,然後被帶回老家,被父母關在家裏近40天(學校授意其父母繼續做轉化工作),不允許與外界有任何聯繫。

2000年6月到天安門廣場為法輪功和平請願,以「涉嫌非法聚集」之名被刑事拘留一個月。被釋放後因仍然堅持信仰,學校責令其退學。

6. 俞平,男,29歲,熱能系1995級碩士研究生,1997年3月因成績優異提前攻讀博士學位,曾獲清華大學「1.29」獎學金,「西門子」獎學金。曾任系研究生會主席,研究生工作小組副組長。99年1月開始修煉法輪功,1999年10月21日在校內參加修煉心得交流會時被抓至清華派出所,被罰蹲、訊問至凌晨,期間罰蹲、雙手抱頭達兩天,被並被強迫帶上背銬、毆打。99年10月底因堅持信仰被迫休學,學校叫來其父母迫使其返回老家。在家人的壓力下,違心地寫了放棄信仰的「保證」。復學返校後,聲明仍然堅持信仰。

6月初學位論文答辯時評委一致通過(承擔國家863計劃航天領域高科技項目),並被評為優秀畢業論文,但因2000年6月20日到天安門廣場為法輪功和平請願,學位被擱置不授予,以博士肄業處理。本來已聯繫好赴美留學(已獲俄亥俄州立大學全額獎學金),因此不能成行。

7. 林洋,男,24歲,99年畢業於清華大學水利系,曾獲校「優秀一等」獎學金,校「挑戰杯」科展三等獎,校科技活動「優秀個人」稱號。因品學兼優被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99年7月江澤民開始鎮壓法輪功後,去信訪辦反映自己對法輪功的看法,被校派出所帶回後限制自由,要求每天彙報其行動。99年9月初開學時,因未寫對法輪功的揭批材料與不煉功的保證,校方不予註冊,不給辦理一切入學手續(受到同樣不公對待的新入學研究生共有7名)。10月份,得知山東趙金華女士因堅持信仰被毒打致死後,於10月27日與同學二人去找人大代表反映情況,被強加以「非法聚集,擾亂社會治安」的罪名處以刑事拘留。後取保候審送回家中休學,進行強行思想轉化。2000年2月不忍家長備受煎熬,違心寫了保證書後允許返校。4月底又因為向校方提交了一份認為法輪功好的書面材料,被再次強制休學,但不給予任何書面手續。6月初因上訪要求釋放無罪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而再次被拘禁。獲釋後仍堅持信仰,學校責令其退學,退學的理由卻含糊其詞,並不提及任何有關法輪功事宜,而冠以「擾亂社會治安、違反法律」等莫須有理由。清華所有被責令休學、退學的煉功學生均以同樣的不實理由被處理。

8. 李豔芳,女,26歲,清華大學反應堆工程與安全專業碩士研究生。99年3月份開始修煉法輪大法。99年9月因在學校內公開煉功被清華大學派出所強行帶走,訊問至第二天凌晨。10月下旬,因參加修煉心得交流會再次被校派出所扣押,並被強行沒收隨身攜帶的法輪功書籍,因抗議被施以「背拷」刑罰。10月底到信訪辦反映自己對法輪功的看法後,學校通知其家人來校將其帶回家做思想轉化工作,後因不放棄信仰而被校方強令休學並以退學相脅迫。12月末違心地寫了「思想認識」,從而得以在2000年新學期復學。

5月份聲明收回「思想認識」。6月份她去天安門和平表達心願,被北京市公安局行政拘留9天,之後學校再次通知其家人將其帶走,並收回了研究所需的部份資料和儀器,同時「安慰」其家人「她可以找到工作」。8月份開學後校方不予註冊學籍,並口頭通知其休學,後又被口頭要求退學。兩次休學給家在農村的親人造成了巨大的精神痛苦和經濟損失;其身患癌症、情同慈母的外婆在此期間病情加重,於2000年7月份去世。

9. 秦鵬,男,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99級MBA。大學期間多次獲得「優秀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等稱號。99年MBA入學考試第8名,入學後被選為班長。因
工作努力、待人熱情受到同學好評。99年10月因參加大法弟子修煉心得交流會被抓,關押在清華派出所近一天一夜,和其他人一起被誣蔑為參加「非法聚集」,隨後被學校強迫休學。2000年3月被迫寫了違心的「認識」後返校。今年6月的一天早晨在校園小樹林煉功時再次被抓,關押在清華派出所一整天不讓吃飯。後來因要求收回過去違心寫的「認識」再次被強令休學。當時,經濟管理學院還有一副院長要求其單方中斷此前與某公司達成的暑期實習協議,遠離學校回家,並試圖要求其家人來校把他帶回老家(秦鵬已經結婚、生子),因為家人無法來京未果。現休學在家,期間曾多次要求回校繼續學習,沒有被學校批准。10. 李曉丹,女,21歲,清華大學化學工程系本科生。98年2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1999年10月因參加修煉心得交流會被校派出所拘留審問,期間被罰蹲,雙手抱頭。所帶法輪功書籍被強行收走。後來學校通知其家人來校將其帶回家,說是讓其「好好休息一段時間」。之後她曾來校與學校協商,終因堅持信仰而被強令休學。休學期間,校方多次要求其寫認識,並強調不認識到「法輪功是××就不准復學」。在壓力下,她寫了違心的「認識」而復學。後因向學校聲明更正過去違心的做法,學校再次通知其家長,於2000年6月底將其強行帶回休學。其間她曾寫信給校方,說明學校的這種做法是錯誤的,不同意回家,但未得到任何答覆
。2000年9月開學前夕,她向校方有關人員詢問處理意見,先是被告知「因對法輪功認識不足而強令休學」,不予註冊,並表示可以開休學證明,後來又被告知只是口頭通知休學,不出示任何書面的休學證明,以防止她向外界說明真相。

其家人先後兩次來校,均非出於自願,而是校方多次打電話催促施壓,要求來京配合學校做思想轉化工作。這不僅給家人帶來經濟負擔,也在精神上給他們造成了極大痛苦。

11. 王為宇,男,27歲,清華大學精密儀器與機械學系96級博士生。97年開始修煉法輪功,曾獲優良畢業生、優秀學生和飛利浦等多項獎學金,曾擔任班長、團支書、科協副主席、精儀系團委副書記、97級本科生輔導員等職務。99年9月和10月兩次因參加修煉心得交流會被清華派出所扣押,被罰蹲4~5個小時,並被威逼訊問至深夜。後被迫休學回家長達四個多月,校方強調必須「轉化思想」,寫出深刻的揭批法輪功材料後才能返校。返校後因重新聲明堅持對法輪功的信仰於2000年6月再次被休學,並強迫其回家。休學期間因於2000年7月22日在天安門與他人交談被警察無理拘留一週。

12. 黃奎,男,25歲,清華大學精密儀器與機械學系99級博士生。98年初開始修煉法輪功。曾獲鄭格如獎學金、優秀學生一等獎學金,並獲清華大學優秀畢業生稱號。曾擔任班長、系科協副主席等職務。本科畢業後免試直接攻讀博士研究生。99年7月25日因上訪反映自己對法輪功的看法被北京市公安局無理扣押一天,99年10月,因堅持自己對法輪大法的信仰,學校強迫其休學3個月。

2000年6月因參加校園內集體煉功被抓,並被派出所警察在校園內當眾毆打,後被要求退學。

13. 李春豔,女,21歲,清華大學工程物理系本科生。97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1999年9月因拒絕寫不煉功的保證校方不予註冊。99 年10月因參加修煉心得交流會被校派出所扣留、審問至凌晨,期間被體罰。後來學校叫來其父母(黑龍江省),迫使其休學回家,並把「轉化思想工作」移交給其父親在當地的工作單位。單位為此不斷威脅其父,拿「開除、拘留」相脅迫。在壓力下她無奈寫了「保證」,2000年初註冊復學。2000年6月底聲明仍堅持信仰,收回「保證」,系領導告知:「要麼你主動退學,要麼學校勒令退學。最好是你主動退學,名譽上還好聽點。」在此期間,因其早晨在校內公開煉功,多次被帶到校派出所,由北京市公安局十四處警察審訊。第二次時威脅道:「再出來煉功就刑事拘留。」(註﹕清華有兩名教工因為此事被刑事拘留)。

2000年9月開學前夕,找學生處負責人唐傑談話,希望能註冊,正常上課。第一次被明確告知「因對法輪功認識不足,所以休學,並且校方給開證明。」第二次卻又被告知校方不同意開書面的休學證明,理由是怕她對外公布真相。

14. 柳志梅,女,21歲,清華大學化學工程系本科生,1997年7月被保送上清華大學。1999年7月,因江澤民開始鎮壓法輪功,繫裏強迫其父母來北京將其帶回家「轉化思想」,不讓其參加短學期的學習。1999年9月因拒絕寫不煉功的「保證」,校方不予註冊。10月因參加修煉心得交流會被校派出所扣留、審問至凌晨。

後來,學校再次找來其父母,強行令其回家。不久,她自己回到學校,學校又叫來其父親帶其回家,並休學一年。2000年7月份去天安門和平表達心願,被非法拘留20多天,期間一直絕食。2000年8月向校方遞交復學申請,校方不予批准,仍強令休學並且不出示任何書面證明。

15. 孟軍,男,27歲,清華大學電子工程系助教,清華大學碩士畢業。99年8月參加工作,適逢江澤民殘酷鎮壓法輪功。99年9月、10月因為公開煉功和參加修煉心得交流會兩次被校派出所和北京市公安局扣留,因為堅持信仰而在單位實行崗位聘用制時沒能上崗。99年11月被學校要求回家「政治學習」和「轉化思想」兩個月。返校後因為繼續堅持修煉多次被找去「談話」。後因2000年6月去天安門廣場為法輪功和平請願被拘留6天,獲釋後因為繼續堅持對法輪功的正信而被告知本年度仍然不可能上崗。

16. 張存滿,男,清華大學精密儀器與機械學系95級博士生,98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99年7月25日因上訪反映自己對法輪功的看法被北京市公安局無理扣押一天,99年10月因堅修法輪功被迫回家休學。返校後因重新聲明堅持對法輪功的信仰於2000年6月被再次休學。後因2000年6月22日在天安門廣場為法輪功和平請願,被警察無理拘留近兩週。

17. 陳志祥,男,26歲,清華大學水利系碩士研究生。1999年7月25日向政府反映有關法輪功的真實情況,被北京市公安局扣留,後被學校接回,曾在一段時間內學校要求每天彙報一次個人當天活動情況。1999年9月3日在戶外煉功被校派出所扣留一天,入學時不允許註冊。99年10月因參加修煉心得交流會被校派出所扣留 至深夜,其間被罰蹲(手抱頭蹲下)。10月底,因去天安門和平請願被刑事拘留,學校保釋後令其休學回家。在家中迫於壓力,違心地寫了「思想轉化認識」 材料。2000年7月因其聲明收回所寫的「認識材料」開始重新修煉又被休學。校方威脅「一年內思想不轉化,將取消學籍、退學」。

18. 許志廣,男,23歲,清華大學精密儀器與機械學系99級博士生。曾獲優秀學生一等獎學金,擔任過班長、系科協主席等職務。本科畢業後免試直接攻讀博士研究生。97年下半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99年7月25日因上訪反映有關法輪功的真實情況被北京市公安局無理扣押一天,99年10月因堅修法輪功被強令回家六週,並被告知「不從思想上脫離就不能回校」。2000年6月因聲明收回違心所寫的「認識」,被告知「若再有行動立即休學或退學」。

19. 王欣,男,24歲,清華大學精密儀器與機械學系99級博士生,曾獲「校優秀幹部"、「優秀學生二等」"好來西校友"、「細越育英」獎學金,並擔任過班長、繫科
協副主席等職務。本科畢業後免試直接攻讀博士研究生。95年末開始修煉法輪大法。99年10月因堅修法輪功被強令回家休學,並被告知「不從思想上脫離就不能回校」。2000年6月因聲明收回違心所寫的「認識」,被告知「若再有行動立即休學或退學」。

20. 李民,女,27歲,已婚,清華大學土建工程承包總公司助工,清華大學碩士畢業。99年7月22日江澤民鎮壓法輪功後,因堅持信仰,被取消了原定於8月份去日本一年的公派出國,至今護照被扣。99年10月底去上訪,希望向政府反映自己煉功後在身心各方面受益的事實,未到上訪地點即被抓到天安門公安分局,後由單位領回。因對法輪功的信仰長期一直未轉變,2000年元旦期間,其母親以外公病危為由將其騙回老家(浙江省),隨後單位兩位領導到其老家配合進行「轉化思想」,在家庭和領導的壓力下違心地寫了「認識」,後來聲明仍堅持對法輪功的正信,並於2000年6月去天安門廣場和平請願。

21. 姚悅,女,27歲。清華大學微電子學研究所碩士研究生,本科畢業時曾被評為北京市優秀畢業生。98年4月開始修煉法輪功。99年8月以來,研究所領導多次找其談話,逼迫其改變信仰。99年9月3日因在學校內公開煉功被清華大學派出所強行帶走,審問至第二天凌晨。因堅持信仰,且無法理解學校所作所為,提出退黨退學,很快被批准,在本人尚未辦手續的情況下,檔案被校方強行轉走。

22. 王蘭蘭,女,23歲,清華大學精密儀器與機械學系99屆畢業生。藝術團成員,曾代表清華大學去日本、台灣等地訪問和演出。98年初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江澤民開始鎮壓法輪功後因堅持修煉而被取消了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的資格。

23. 趙紹軍,男,清華大學精密儀器與機械學系98級碩士生,擔任系研究生會主席。99年10月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被強行休學回家三個月。

24. 蔡淮宇,男,24歲,清華大學電子工程系95級本科生。98年7月底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曾獲一等新生獎學金。99年7月25日因上訪反映有關法輪功的真實情況被北京市公安局無理扣押一天,99年10月因堅修大法被強行送回家八週,然後被告知休學,並說:如不從思想上脫離法輪功就不能復學。

25. 王志強,男,30歲,清華大學建築系97級研究生(委培),因為修煉法輪功而於99年10月被學校強迫休學,後一直不能返校,去向不明。

26. 褚彤,女,清華大學微電子研究所講師,自95年開始修煉法輪功。99年10月因江澤民在法國擅自污衊法輪功為XX,於10月26日去天安門城樓上為法輪功請願,向政府表達心聲,遭到警察的野蠻毆打。被捕後被關押在北京市公安局七處(大案要案處),其間因為堅持學法煉功被施以種種刑罰,但一直矢志不移。後同另外十幾名法輪功學員被以「非法示威罪」一同起訴,在法庭上她慷慨陳詞,證實法輪大法的偉大和大法弟子的清白,被判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

27. 虞佳,女,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講師。2000年春節因為法輪功問題去天安門廣場和平請願,被刑事拘留一個月;獲釋後被學校停職,每月只發給少量生活費。其後因在清華校園裏公開煉功,多次被派出所扣留,並幾次被派出所警察當眾毆打,後來被北京市公安局十四處再次拘留,在獄中絕食幾天後獲釋。

28. 邱淑芹,女,清華大學教務處職工。1999年12月26日去旁聽對大法研究會成員的公審,在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附近的地鐵出口被警察盤問是否修煉法輪功,回答是,隨即被帶回中關村派出所無理限制人身自由48小時。警察威脅逼迫其寫保證不與大法弟子來往後才被單位領導接回;關押期間,強行到其辦公室抄走有關大法的所有書籍和資料。2000年4月25日因去天安門廣場和平請願被刑事拘留一個月,期間因為堅持煉功被施以戴背銬的刑罰數天。獲釋後因為在清華校園裏公開煉功,多次被派出所警察扣留並毆打,個人財產被非法沒收。2000年7月20日前幾天被北京市公安局秘密帶走並拘留近一個月。因為堅持修煉法輪功被學校下崗,只發給少量生活費。

29. 賈小梅,女,清華大學機械廠職工。1999年12月26日去旁聽對大法研究會成員的公審,在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附近的地鐵出口被警察盤問是否修煉法輪功,回答是,隨即被警察抓走,隨後被海澱公安分局刑事拘留一個月;期間家屬未收到任何通知。此後,每逢「敏感日期」(大批弟子去天安門和平請願),中關村派出所便以傳喚為名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最多時長達48小時,警察從未出示過傳票。2000年4月16日,在原練功點晨練時被警察無理抓走,隨後又被刑事拘留一個月。2000年6月30日,在自家住宅樓下空地一個人晨練時,再次被警察抓走並拘留,並且沒有通知家屬。在拘留所裏,因堅持練功,遭到同號犯人的打罵、侮辱。後絕食絕水3天以抗議無理關押,在身體極度虛弱的情況下才被釋放。2000年7月22日,在自家住宅樓門口被守候的警察強行帶上警車,再次非法拘禁48小時,僅因懷疑她可能會去天安門和平請願。2000年8月,因為她堅持信仰,所在單位通知其辦理辭職手續,遭到她拒絕後不允許她去上班。

另外,1999年10月,參加修煉心得交流會被抓的學生被清華派出所扣留期間,曾經有兩名學生被北京市公安局十四處警察、清華派出所警察毆打。因為此事被國外媒體報導,為掩蓋真相,2000年4月份,北京市公安局十四處專門到清華,或威逼或欺騙,要求學生書面否認曾經發生過毆打事件。期間被找去「了解情況」的法輪功學員沒有99年10月被毆打的學員,而且在詢問期間警方避而不問「是否看見別人被打」這個關鍵問題,並竭力掩蓋體罰學生的事實,將「手抱頭、罰蹲一天」稱為「正常戒備狀態」,不知對善良的法輪功學員他們要「戒備」些甚麼。

另據了解,清華大學電機系博士生李義翔曾因為堅持信仰在網上發表退黨聲明,多次和平請願而被學校視為「骨幹分子」,1999年10月參加修煉心得交流會,被北京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一個月,獲釋後被學校隔離軟禁在200號(清華核研院設在一個偏僻山村的某實驗基地)辦「學習轉化班」,幾十名工作人員輪流對其進行「轉化」,並叫來其母親陪住施壓,李義翔被迫寫下多篇對法輪功的「認識材料」。這些材料後被拼湊成《一個博士生與法輪功的決裂》一文發表在《人民日報》上,作為清華大學的「轉化典型」,並向上彙報邀功請賞。後來,為防止李義翔思想出現「反覆」,學校對他進行嚴密監視,要求他在有事離開校園或參加任何活動前都必須向黨委彙報從而對其實行嚴格的控制。今年春節,一位在清華工作的學員邀請李義翔到自己的宿舍坐坐,被學校知道後,黨委書記當即「要求」李義翔到其家中過節,而其後那位學員便被學校房管科蠻不講理地強令搬出宿舍,流離失所,並因此被公司解雇。

作為中國最負盛名的大學之一,清華大學在處理學生問題時所作所為實難讓人理解,在將近10個月的所謂「轉化」過程中所採取的手段除了強制回家,就是把毫無經濟來源的學生強行趕出學校,在沒有正式處理情況下,機讀卡等證件被停用,餐卡被註銷,並勒令學生搬出宿舍。2000年9月,被反覆口頭休學、威脅退學的學生集體要求學校出示正式書面文件,學校竟以怕其行為被曝光為由一口回絕。被逐出校門的20多人,在校都是品學兼優的學生,現在卻都成了社會上「名不正言不順」的「無業人員」,在號稱人權狀態正處於最好時期的中國,是誰造成了這些不穩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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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清華大學迫害法輪功學員惡人錄:

張再興:男,約54歲,清華大學黨委副書記。它貪圖名利,貪戀權勢,是一個出了名的官迷。因學無所成,便妄圖通過鎮壓法輪功學員飛黃騰達。它在幕後操縱各系黨委對清華學生和教職工學員進行各種方式的迫害,是迫害清華大法學員的魁首。
辦公室電話:010-62782886。

趙偉:男,40多歲,清華大學研究生院思想教育處處長,主管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是迫害眾多研究生法輪功學員的直接元凶。它中等身材,臉色灰白,滿臉橫肉,態度極其蠻橫無禮,對大法極為敵視。
辦公室電話:010-62782014,宅電:010-62786201。

唐傑 :男,清華大學學生科科長,是迫害清華學生的執行者。
辦公室電話:010-62782028,宅電:010-62789134。

靳東明:微電子研究所黨委書記,處理本所的法輪功學員不遺餘力。
辦公室電話:010-62782712,宅電:010-62786750。

汪展文:男,50歲左右,清華化學工程系黨委書記,陰險偽善,緊隨邪惡,極為賣力。在其「領導」下,本系兩名學員已被勞教。
辦公室電話:010-62785464,宅電:010-62786622。

駱廣生:男,化學工程系黨委副書記,對本系大法學員所受迫害麻木不仁,推波助瀾。 辦公室電話:010-62783870,宅電:010-62788545。

李振宇:原化學工程系學生組組長,對本係法輪功學員態度極其惡劣。在江澤民開始鎮壓法輪功之前就多次要求學校徹底鏟除法輪功。 實驗室電話:010-62785524,宿舍電話:010-62777909。

王東生:精儀系黨委書記,主管轉化其繫的7名法輪功學員。它兩面三刀,陰險狡詐,表面偽善,背地裏暗下毒手。宅電:010-62787215。

楊向東:原精儀系黨委副書記,曾因「轉化」本係法輪功學員有功而「獲獎」,現
在已被派往香港工作。

清華派出所:其中幾名惡警多次光天化日之下野蠻毆打學生和教職工,造成極壞影響。
電話:010-62783779,62771091。

清華大學郵編:100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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