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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朱柯明守法卻陷身囹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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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0年11月11日】今年八月,香港法輪功學員朱柯明上北京向中共最高人民檢察院呈交狀詞,控告江澤民違法取締法輪功。九月初,十多名公安突然闖進他寓所,從此他就沒有了消息,這位法輪功學員太過守法,陷身囹圄是理所當然的事。

根據中共憲法,「公民有言論、通信、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罷工的自由」,「有信仰宗教的自由」,「對於任何違法失職的國家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有權向各級國家機關提出控告……對這種控告和申訴,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朱柯明一定是據此而寫狀詞,被捕時大概還會想到「不得打擊報復」的諾言。

在香港,朱柯明的親友請保安局援手,但保安局那位鐵娘子噤若寒蟬。

從前,百姓非難國君,不見得就有罪。唐朝德宗皇帝有一次乘興訪民家,問戶主趙光奇:「百姓樂乎?」趙光奇毫不客氣回答:「不樂。」隨即投訴皇帝「詔令不信」,例如這邊下詔一年只徵夏秋兩稅,那邊卻多方苛求比抽稅還要厲害,百姓「破產不能支,愁苦如此,何樂之有」。德宗無言以對,惟有下令免了趙家賦稅,事後也沒有公差如狼似虎闖入趙家拿人(《資治通鑑》卷二三三)。

又武則天稱帝時,曾經不問賢愚一律錄用各地存撫使推薦的人做官。士子沈全交作詩公開譏誚她說:「心存撫使,瞇目(灰塵壞眼)聖神皇。」御史紀先知有心討好武則天,說沈全交誹謗朝廷,主張法辦,不料武則天笑了笑說:「但使卿輩不濫(你們做官只要稱職),何恤(懼)人言?宜釋其罪。」幾句話把紀先知說得無地自容(《資治通鑑》卷二○五)。

但現在是新中國時代。新中國主席不會說:「但使我輩不違法,何恤百姓控告?」他們當然更不會為「憲法不信」而慚愧。只是朱柯明不明白。

從前,中國君主幾乎沒有一個不在諫臣面前認過錯,甚至下詔罪己的都有,唐德宗就曾經「下罪己詔」(《新唐書》一三八)。新中國領袖卻永遠不會違法犯錯。他們自然也有先例可援。希特勒的法西斯盟友墨索裏尼統治意大利期間,當局的一句宣傳口號就是:「墨索裏尼永遠是對的!(Musouliniis always right!)」

https://www.appledaily.com.hk/adotpl/ado_article_s.cfm-showdate=20001111&main_section_id=15337&table=Article_intudat&article_id=79675.htm

(2000年11月11日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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