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上訪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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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0年1月31日】我曾經是個殘疾人,36歲。7歲時因藥物中毒耳聾,失語,成了聽不見、說不清的聾啞人,在以後的二十多年裏,父母耗盡了全部財力為我治病,不僅沒治好,又得了嚴重的腎炎。

1997年12月份,父親給了我一本《中國法輪功》修訂本的修煉書,我看了三頁,就趴在書上睡著了。醒來後,我感覺特別清醒,渾身非常輕鬆,回家後,我高興地清楚地喊了一聲「爸爸、媽媽」,爸爸、媽媽驚喜極了。我指著那本書,告訴他們,這本書神奇極了。

爸爸開始教我動作,我一天就學會了。學會後,就開始到煉功點去煉功,三個月後,法輪大法在我身上發生了奇蹟,我能用語言表達我的心聲,不需要那麼多手勢了,我參加了大法弟子的學法交流會,並發了言。修煉兩年來,我不僅身體非常好,沒吃一粒藥,而且經受了常人難以想像的身心磨難,我堅定不移地相信法輪大法,法輪大法給了我新的生命,我下決心用生命去保護法輪大法。下面談談我三次去北京上訪的經歷。

第一次是99年7月19日到的北京。當時心裏沒底,得到的信息是全國大搜捕法輪功骨幹,思想準備不足,第二天就回來了,回來後看到的是全國關押法輪功弟子,一片白色恐怖,我心裏難過極了,心想師父讓我們做好人,怎麼就成了非法的呢?後來看到很多同修上訪的經歷和體會,很受震動。又一次去了北京,這次去北京先住在一個親戚家裏,親戚也是修煉法輪功的,她拿出老師的三篇文章給我,還有師父在悉尼的答記者問,並告訴我,趕快回去,在家實修,不要再到處跑啦。實際上,當時自己還有怕心,她的話也迎合了自己的這個怕心,第三天就回來了。

回來後,對照大法,反省自己,師父的話老在腦子裏響,我們有些人還在用人維護人的東西來保護自己,還在法中找保護自己的東西,卻不能用理性來維護這個大法(原話記不清),就是那顆怕心,大法給了我新生,我應該用我的親身體會向世人證實我們大法是清白的,是真正偉大的科學,我自己先把自己的心正過來了。

第二天,我辭去那份殘疾人的工作,抱著法不正過來決不回家的想法,帶著身上僅有的一百元錢,又登上去北京的列車,那是11月20號。我認識到:當你放下自我,抱著純淨的心態走出去的時候,就能坦坦蕩蕩的接受嚴峻的考驗。

這一次,我直接到了天安門前,有兩個安徽的同修看我帶著法輪章,就把我帶到了北京郊區,在大法弟子租的三間平房裏,住著五六十個大法弟子,每天學法煉功交流。在這裏,我和功友們感覺心態純淨了,境界達到了,應該走出去了,就坦坦蕩蕩地走出去,為護法獻身。那天,我來到人民大會堂前的台階上,拿著我手抄的經文正在看,被警察抓到了車上,送到天安門公安分局。兩手銬上了銅銬子,讓我站在審訊室裏,手銬是左手從肩上翻過來,右手從下方翻過來,在背後兩手銬住(有人說叫燕別翅)。從下午3點銬到晚上8點,先是疼痛難忍,後是全身麻木,再後來就不省人事昏了過去。

警察看我昏死過去,才打開銬子。讓兩個同修把我抬到一間像鐵籠子的房間裏,裏邊關著大約有二十多個來上訪的大法弟子。晚上九點多鐘,警察又把我們分別放在兩輛車上,準備送到北京的昌平監獄。車到半路,警察開始搜身,他們從我身上搜出8元錢,又扔給我,看我是個沒有多少油水的人,於是,把我從車上扔到路邊,他們開車呼嘯而去,我卻躺在前不著村、後不著店的荒郊野外,我當時分不清方向(是夜間1點左右),又因被折磨得太厲害,手銬留下的傷痕還在流著血,但心裏有一念,我是大法弟子,我沒事。就在路邊的草地上,迷迷糊糊躺到天亮,當我清醒了,第二天我回到了北京。又找到大法弟子集中的基地。

我們大家一塊學法煉功,大約過了一個星期的時間,我們幾個同修一塊去國辦上訪,一到國辦門口,就遇到許多警察,他們問我們是不是煉法輪功的,我們齊聲回答:「是」接著就把我們拉到一個院子的門口,警察問我是哪裏人,我沒告訴他,一個警察氣極敗壞地抓住我的頭髮就狠狠地打。還有一個警察就在我身上亂捶亂踢,他們累地直喊手疼腳疼,受不了,而我一點疼的感覺都沒有,一個警察疼得渾身哆嗦,喊著讓我滾走,我就這樣被放出來了。

出來後,我又到了離京20多里的一個村子,後被公安發現,又轉移到50多里的另一個村。因臨近澳門回歸,公安局將北京城、北京郊區的幾十公里之內的地方,都挨家挨戶地翻了個遍。我們又被查抄了。

12月16日抓了我們大法弟子30多人,把我們又送到北京藏村派出所,我被審訊了一個多小時,這時我想,作為大法弟子應該堂堂正正,不隱瞞甚麼,我就告訴他們我是從哪裏來,要幹甚麼都告訴他們了。審訊完,就把我送到北京大興縣檢察院,強迫我們在他們寫好的「服從、不上訴」幾個字的下邊簽字按手印,然後送進大興縣看守所。

進了看守所,第一關就是警察讓看守所犯人頭子對付我,對付我的是「老大、老二、老三、老四」四個兇神惡煞似的惡棍,先是把我的兩條腿拉成「一」字形,看不起作用,又抓腋窩,還是不起作用,那個「老四」對著我身體的各個部位手捶、腳踢,我咬牙堅持,打得他們都累得滿頭大汗、喘著粗氣,而我堅守一念「沒有事」,我沒有痛的感覺。警察看我仍不告饒,就舉起警棍照頭打,我只聽到噹噹的響聲,眼睛冒著金光,也沒事。警察氣極了,像瘋了一樣雨點般的警棍落在我身上,我沒「哼一聲」,心裏想的是師父《因果》詩句:「非是修行路上苦,生生世世業力阻;橫心消業修心性,永得人身是佛祖。」師父給我們開創的特殊修煉環境,我應好好的把握住。

警察打累了,犯人頭子也累了,就讓我站著看牆上貼的看守所規則,身子要挺直,頭歪一點也打,腰晃一點也打,只要有一點動,警察就輪流打,這樣站了整整兩天一夜,打了多少次也忘記了。三天吃的飯裏面都是攙的沙子,根本不能吃。第四天,通知濟寧駐京辦事處把我接走了。後被濟寧中區公安局帶回濟寧,按擾亂社會秩序罪送濟寧拘留所,15天期滿,拘留所讓我承認法輪功是邪教,我不承認,也不簽字,法輪大法是正法,是宇宙真理,法輪大法真修弟子是好人,不邪。

後來公安局抄了我的家,收了我的書。加罪名又拘留15天,期滿後,強迫我家支錢,因沒有錢,又讓我單位交1萬元錢,把我放了出來。這真是:

「正法傳,難上加難。萬魔攔,險中有險。」

自會有一天:「天清體透乾坤正,兆劫已過宙宇明。」

現在我又踏上去北京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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