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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壇報:法輪大法團體集會於法院(摘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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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0年1月12日】 《論壇報》在線消息報導(正文於元月10號在該報上發表):
法輪大法團體集會於法院(摘譯)

本報記者PIERRETTE J. SHIELDS撰文

儘管有來自中國政府的官方抗議,密蘇裏州各地的法輪大法練習者仍聚集在布恩縣政府中心開始了為期一週的對該修煉大法的慶祝。

大約45人出席了示範展示和對這個由李洪志於1992年創建的冥想和精神修煉方法的宣傳介紹。法輪大法,又叫做法輪功,已被中國政府取締,並被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描繪成邪教。該功法用五套慢動作來增強經絡能量,從而使煉功人收益。

出席活動的有來自堪薩斯城,富爾頓,聖.路易斯,和莫波裏來的法輪功弟子。

縣政府專員丹﹒斯坦珀出席了始於昨天的法輪大法週的頒獎儀式。中國駐芝加哥領事館的常務領事曾跟斯坦珀聯繫過,要求撤消褒獎並要求縣政府禁止法輪功團體使用政府會議廳搞活動。斯坦珀對這兩項要求都給予了拒絕。

昨天他對法輪功團體說,「這棟樓房,這個州,這個政府,這個國家都是建立在自由的基礎上的。」

中國法輪功修煉者因在公共場所煉功而被捕已是司空見慣。該團體在本地的發起人林川否認該修煉是宗教或邪教。他說他對昨日活動的效果及又有10名新來的感到高興。

朱迪思雷特斯瑪是從她朋友處聽說昨天的活動而來的,因為她對不同文化及其精神修煉有興趣。她說,「這不是宗教,也不是那些心靈控制之類的東西。」這表明她還不曾聽說對該團體相反的評價。「這確實是一種冥想修煉......可以使人感受到內心的真理。」(2000年1月12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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