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 1999年12月30日 星期四 全部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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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道自在人心,強權豈是真理

  • 舊金山導報: 中國對法輪功的偏執狂式恐懼

  • 莫讓中華多遺憾

  • 台灣法輪功研究學會中國:審判四名法輪功學員的聲明

  • 美聯社:武漢秘密審法輪功書商,當局指李洪志斂財是歪曲事實

  • 歷史的帷幕剛剛升起

  • 法輪大法學員在中國駐芝加哥總領館前和平請願

  • 加拿大法輪功學員致中國政府的公開信

  • 加拿大法輪功學員向大使館遞信

  • 新加坡1999年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

  • 回家的路

  • 12月30日大陸消息

  • 看中央電視台法輪功節目時記下的筆記



  • 公道自在人心,強權豈是真理

    讓歷史見證這黑暗的一天!
    常明

    【明慧網1999年12月30日】據中國新華社的報導,12月26日,法輪大法研究會李昌、王治文、紀烈武、姚潔,被中共控以 "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 "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 "非法持有國家絕密、機密文件、資料罪", "故意洩露國家秘密罪"等罪名,被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分別判處18年、16年、12年和7年有期徒刑。我們認為對於他們的審判,嚴重違反了「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司法原則,也違反了司法審判應「公平、公開、公正」的法律精神。我們強烈呼籲中國政府和中國最高法院本著實事求是、有錯必糾的精神,撤銷對李昌等人的錯誤判決。

    這一次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法輪功學員的審判充份暴露了中國政府名為「依法治國」,實為「有法不依」的真實面目。法院執行審判權既要求適用法律的合法性,又要求審判程序的合法性,然而從這次審判可以看出,北京市中院的審判在實體和程序上都存在著嚴重的違法行為。( 順便提一句,1998年6月10日,北京中院曾經發布一條通知,規定:「任何一個年滿18的公民都可以到法庭旁聽」。然而在這次審判中,法庭違反了自己的規定。只准許每個被告人的一位親屬到庭旁聽,而且不准親屬攜帶手提電話和傳呼機進場,也不准海外媒體記者旁聽,只准大陸官方傳媒記者採訪。)

    一、指控李昌等人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既無法律依據,也與事實不符。

    對《刑法》第300條中邪教組織的定義和解釋違反了《刑法》第三條規定的罪刑法定原則和《憲法》關於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原則規定。罪刑法定原則的要求,法律應不溯及既往(即法律對其頒布實施以前的行為應不適用),應禁止適用類推(即對於法律無明文規定的行為,不應參照類似規定予以定罪,而應不予定罪),法定條文的規定必須明確具體等。而1999年10月30日中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卻對第300條的含義擴大解釋為「邪教組織冒用宗教、氣功或者其他名義……」法庭適用《決定》的擴大解釋來處罰1999年10月30日以前的行為,其實質是使法律在對被告十分不利的情況下具有了溯及既往的效力,從而將嚴重違反罪刑法定的基本原則和刑法適用從舊兼從輕的原則規定。

    《憲法》第35條規定:「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第36條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第41條規定:「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可見,對法輪大法修煉者李昌等人提出指控並進行定罪,是嚴重違反罪行法定原則的要求和《憲法》有關規定的。

    二、指控李昌等人洩露國家機密罪、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和非法持有國家絕密、機密文件、資料罪三罪名不能成立。

    (一)國家秘密文件是依法定程序確定,關係到國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項。國家秘密的文件本身應具有實質內容和程序上的合法性,否則應不受國家法律的保護。

    雖然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信訪局負責人在6月14日刊登在人民日報的消息中仍然明白無誤地告訴公眾「對各種正常的練功健身活動,各級政府從未禁止過。人們既有練習並相信某種功法的自由,也有不信某種功法的自由」,從而表明了一個政府對公民信仰和練功自由的應有態度。但事實上。一些人一直在利用職權、以秘密文件的形式對法輪大法群眾大搞有罪推定、並布置、實施對法輪大法修煉群眾的信仰及人身自由進行非法限制和侵害。現在指控的被「洩露」的國家秘密文件,其內容與國家安全無關,而均涉及國家職能部門的個別人濫用權力、違反《憲法》、侵害法輪大法群眾信仰自由和人身權利的違法侵權行為。因此,這些文件內容嚴重違憲侵權,其在法律上應屬非法、無效,從而應不受國家有關保密法律的保護。根據《憲法》和法律有關規定,公民對這種具有違反《憲法》、侵害公民合法權益內容的國家秘密文件,有權向政府有關部門予以申訴、控告和反映情況和要求予以糾正和予以賠償。

    (二)李昌等人洩露、獲得、持有「秘密」的行為不符合刑法第13條關於犯罪定義的規定。

    犯罪應具有社會危害性、刑事違法性和應受懲罰性三項條件,缺一不可。如前所述,由於有關國家秘密文件的內容違反《憲法》、侵犯法輪大法修煉者信仰自由和人身權利在先,其本身不應受國家保密法規的保護。因此,公民對這種具有違反《憲法》、侵害公民合法權益內容的國家秘密文件,有權向政府有關部門予以申訴、控告和反映情況,其行為並不具有違法性。同時,公民為維護《憲法》所賦予的公民權利,就有關秘密文件中的違法侵權內容向國家領導人進行上書反映,對於維護《憲法》和法律的尊嚴和公民合法權益,都是十分重要和有益的,根本也不具有社會危害性。不具有違法性和社會危害性的行為,當然也就不具有應懲罰性。因此,李昌等人的行為是完全正當的合法行為,不構成任何刑法意義上的犯罪。

    法輪大法以修煉宇宙特性真、善、忍為根本,自1992年由李洪志先生在中國傳出以後,現已在全世界30多個國家得到廣為弘傳,修煉者已超過億人。修煉者普遍達到身體健康、道德昇華。法輪大法的弘傳,對於增進人民身體健康和促進社會精神文明均產生了巨大的影響和良好的效果。

    任何一種正法修煉都有其法理做指導,並有一整套相應的修煉要求。一些不符合法輪大法煉功條件的精神病人和危重病人不顧法輪大法的明確要求而擅自學煉;一些人在修煉法輪大法時並沒有放棄其它功法,沒有做到專一修煉,或不重視心性修煉,不能夠使自己符合法輪大法的修煉標準,他犯了精神病、尋求自殺或者出偏、出現生命危險,恰恰是因為不符合修煉法輪大法的條件或沒有遵守法輪大法的明確要求所造成的,而不是修煉法輪大法所致。這些所謂「致病、致殘、致死」的事例與法輪大法之間沒有刑法意義上的因果關係。怎麼可以把這樣的事例不分青紅皂白地一概強加於法輪大法呢?比如一個人有嚴重的心臟病,醫生讓他臥床靜養,可他偏偏去參加劇烈運動,出了問題能歸罪於醫生嗎?因此,凡是不按照法輪大法要求修煉的人,或不符合法輪大法煉功條件卻擅自學煉,所發生問題應與法輪大法無關,應由當事人本人或其法定監護人承擔有關責任。

    相反,近年來,法輪功學員卻受到了中國公安部多次無端非法調查,遭到了極不公正的對待,以至發展到嚴重違反國家法律、侵害公民合法權益的地步。現在,竟然以 「莫須有」的罪名對法輪功學員判以重刑,真是千古奇冤!而且,李昌等人冤案的惡例一開,中國大陸各地,為表示「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然將蜂擁效仿,以為手持上方寶劍,可以隨心所欲,大打出手了。可是,請君切記:「人心動一念,天地盡皆知;善惡若無報,乾坤必有私」,陳毅元帥說得好:「不是不報,時候未到!」

    公元1999年12月26日,讓歷史記住這黑暗的一天!

    舊金山導報: 中國對法輪功的偏執狂式恐懼

    【明慧網1999年12月30日】舊金山導報 The San Francisco Chronicle 1999年12月28日 第A22頁

    北京法庭對法輪功四位領袖的嚴厲判處反映了中國對任何挑戰共產主義統治的行為的深度恐懼。

    三名男子及一名女士因被誣告偷竊國家機密,組織邪教擾亂公共秩序和引起死亡而被判處八至十八年監禁。

    他們真正觸怒中共的原因是由於領導了法輪功精神運動,該運動以其佛道兩家的思想及練習打坐近年來在中國贏得了上百萬的支持者。

    起訴人聲稱該教派非正統的練習方法包括不用醫藥治療,已造成了1400多人的死亡。

    星期日經過一天的審理,四人分別被判處18年,16年,12年及7年監禁,這是自從1989年天安門民主示威事件以來最嚴酷的判決。

    該四人還被控告四月份組織一萬法輪功信眾在共產黨機關所在地進行示威,此舉震驚了政府並導致了對法輪功修煉者的嚴厲鎮壓。

    這樣一個倡導善良,真誠,儉樸和道德高尚的團體成為政府壓制的目標是不可思議的。但正是由於其深得人心,使得那些深懼任何對政府權威挑戰的北京老人們患上偏執狂症。

    今年7月,政府取締了法輪功並開始對其鎮壓,定性其為「邪教」,並聲稱其危害共產黨的統治。從那以來,不清楚有多少人被捕。但是一些人權組織說相信數以百計的人已經被送往勞教所勞教。

    雖然他們的領導人被判長期徒刑,幾十個勇敢的法輪功學員仍於昨天在天安門廣場進行抗議,並被立即逮捕關押。

    克林頓政府把鎮壓法輪功稱作對人權和宗教自由的侵犯,但是仍怯於批評北京政府---這個他正謀求合作的貿易夥伴。

    雖然和這個地球上人口最多的國家進行貿易合作能帶來很大的利益,但是,政府未能對殘酷鎮壓善良的法輪功修煉者的行動進行強烈抗議---這是令人深深困擾的。



    莫讓中華多遺憾

    【明慧網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據消息稱,12月26日北京中級法院開始公開審理前法輪功研究會成員,為確證這一消息,與在京的幾位法輪功學員聯繫,但始終沒有確實消息。至25日下午,這幾位學員均失去聯繫,後來得知他們被公安局、派出所無理關押,直到26日下午才陸續釋放。其中有準備出庭作證的學員,也有為被告人聘請了律師的學員。

    對這起關係到幾千萬中國公民身心生活大事的一案,就這樣草草開庭,草草定案,中國政府的做法著實令人費解。

    首先,證人的有選擇性。任何一位大法的真修者都願意出庭,以親身的經歷驗證大法的正確,為這幾位學員的無辜作證。按照中國法律,外國公民無權作證也就作罷,但身為中國公民的大法學員也被限制出庭作證,並採用了預先拘留的方式來阻止。

    其二,律師的有選擇性。被告有權委託律師為其辯護,但政府有關部門明文規定,為他們辯護的律師必需保持與中央政策的一致。這樣,即使家屬或法院委託了律師,也只是做個樣子而已。更無需說家屬和律師接受了怎樣的「思想教育」。

    其三,旁聽的有選擇性。只允許被告人的一位親屬到庭旁聽,法輪功學員被拒之門外,甚至到庭外等判決消息,也要立即被押上警車,更勿論合法地申請旁聽了。

    其四,媒體的有選擇性。只有被官方許可的官方媒體才允許旁聽,其他國內外媒體只能從新華社得到一點拷貝的庭內消息。

    其五,時間的有選擇性。法院一再推遲開庭日期,最後選在西方聖誕節,中國的星期日開庭。

    在此,我們不需要質疑對李昌等人指控的五大罪名的真實性;也不談中國政府是否尊重了所簽署的兩大國際公約;更勿論中國憲法的尊嚴。單就上述幾條,人們會想到甚麼呢?

    作為海外華人,我們不願看到國際社會對我們祖國的譴責,也不希望看到有人利用法輪功事件另作文章,因為無論你怎麼看待,怎麼對待,我們不參與政治就是不參與政治,真善忍就是真善忍。同時,我們更不願意看到,我們的祖國--一個堂堂中華大國總不能以浩然正氣面對她的子民,面對世界。

    為甚麼-

    人家說我們不「光明磊落」,政府就明「信訪」,暗「密文」;
    人家說我們不「堂堂正正」,政府就躲躲藏藏;
    人家說我們不「依法治國」,政府就政策大於憲法;
    人家說我們不「尊重民主」,政府就搞「一言堂」;
    人家說我們不「尊重人權」,政府就 ……

    我們悲嘆-

    僅一步之遙,就可以回到那「皇天厚土」;
    僅一步之遙,就能夠再現那「盛世大唐」;
    僅一步之遙,就即將展示出「中華騰飛」;
    僅一步之遙,就 ……

    萬年不遇的良機,歷朝歷代的企盼;
    人心回升的大法,開創紀元的輝燦。

    歷史多警示,時間繪記載;華夏歷磨難,中華莫遺憾!

    雪梨法輪大法學員
    1999年12月30日


    台灣法輪功研究學會中國:審判四名法輪功學員的聲明

    【明慧網1999年12月30日】 12月26日,中國將四名法輪大法(法輪功)修煉者李昌、王治文、紀烈武、姚潔等,分別判處18年、16年、12年和7年有期徒刑。消息傳來,全球大法弟子至感痛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5條規定:「公民有言論、出版、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第41條規定:「公民對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據此,法輪大法學員前往北京向中央政府反映地方政府不法情事,完全是合法的在履行憲法賦予公民的正常權利。中共政府將四名法輪大法學員因為行使此正當權利而判處重刑,無異公然自我踐踏憲法,不僅不顧人民基本權利,更嚴重違背其業已簽署之有關保護人權的各項國際公約。

    法輪大法教人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為指導,自我要求提升道德,不求名不求利,堂堂正正修煉,不干涉政治,只做好人。學員修煉的法理都在書店普及的《轉法輪》中,光明磊落。學員透過修煉後,身、心都得到淨化,對社會安定和諧也有積極的作用。這樣的學員越多對社會國家越好,為甚麼還要鎮壓、迫害、解職、拘禁、酷刑,禁止學法輪功,甚至逐出住宅呢?在世界各國紛紛給予法輪功肯定、表揚時,為甚麼中共政府卻反其道而行呢?

    我們懇切呼籲國際社會和善良的正義之士,共同譴責中國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敦促中共儘快停止對法輪功的鎮壓,並透過與法輪功學員的直接對話,公正客觀地了解法輪功,以和平、理性、妥善地解決當前的法輪功問題。

    台灣法輪功研究學會
    1999年12月29日


    美聯社:武漢秘密審法輪功書商,當局指李洪志斂財是歪曲事實

    【明慧網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日】武漢秘密審判大陸最大法輪功書商

    (中央社記者周佳虹香港三十日電) 香港的中國人權民運信息中心今天透露,曾被新華社指為受李洪志策劃斂財的法輪功書籍經營者王漢生及徐祥蘭夫婦,於十二月二十三日被武漢中級人民法院秘密審判,法院沒有當庭宣布審判結果。

    審判由上午九點開始至下午一點結束, 一百多名公安在法庭外戒備,除了律師到庭外,其他人一律不准旁聽。

    據透露,由於當局很難找出證據指兩人非法經營,故法院利用中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新通過的「組織與運用邪教組織」的罪名進行審判。人大通過的法律指〝出版,發行邪教出版物以〝組織與運用邪教組織〝的罪名處罰〝。 王漢生是武漢深深集團董事長,徐祥蘭是武漢法輪功總站站長。新華社於十月二十一日指稱他們受李洪志策劃瘋狂斂財,銷售了近五百萬本法輪功書籍、一百三十萬張掛圖及照片,獲利上千萬。

    但十二月二十三日開審時,當局沒有證據顯示李洪志與王漢生的經營有直接關係,或是分享深深集團因銷售這些產品所得的利潤,而深深集團的銷售活動不僅依法進行,而且利潤同銷售其它非法輪功製品沒有大的分別,根本不是謀取暴利,故當局指控李洪志斂財完全是歪曲事實。而當局怕事實在庭上被揭露出來,故採取秘密審判。


    歷史的帷幕剛剛升起

    【明慧網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1999年12月26日,在世人的注目下,中國政府少數人草草地主持審判了四位中國的法輪大法學員,李昌,王治文,紀烈武,姚潔,並宣布自己與法輪功長期,尖銳,恨不得是你死他活的鬥爭取得了偉大勝利,告一段落。這場世紀之交的鬧劇,在歷史的哄笑中謝下了輕率的一幕。

    自今年4月25日開始的中國政府少數領導人在中國歷史和世界歷史上將自己擺放在正確或是錯誤,是名流千古還是遺憾萬年的位置的忙碌中,走好了完美的第一步,和平解決法輪功萬人中南海上訪事件之後,又接連走出了若干敗筆,世紀之末的句號畫在了本次堪稱最大敗筆之一的審判之上。

    然而歷史的帷幕才剛剛拉開,... ...

    現實場景之一:法輪大法修煉者的浩然正氣

    儘管中國中央電視台當日的新聞節目簡單地報導了開庭審判的情形,幾個畫面,世人就瞻仰到了法輪大法修煉者大義凜然的光輝形像。面對漫長的監禁,面對把他們當作頭號敵人的政府,他們一如既往地平和,善良,不卑不亢,絲毫沒有數月監禁的疲憊以及對未來無休無止非人折磨的驚嚇。我們記起了前些時被判的海南弟子,記起了被毒打致死而不放棄修煉的平凡婦女趙金華,記起了廣州面對黑鴉鴉的警察,安祥地繼續開完99法會的各地弟子,記起了天安門廣場上用眾多生命高高舉起的「法輪大法〝宇宙真理的輝煌旗幟。我們為我們真誠,無畏,詳和,善良的同修無比地自豪!我們向那些如今失去人世間一切,在牢獄中堅持精進實修,把真善忍精神傳播到牢頭,罪犯,警察,首長,在任何環境都做一個好人,做一個大法真修弟子的夥伴們致以最崇高的敬意!你們真是好樣的!

    此時,我們每個人都感動地想到,如果站在法庭上的是我,我也一定像你們一樣,是一個好樣的!

    在中國政府製作的「4/25中南海聚集事件真相〝的電視節目中,編造者企圖引導觀眾相信被捕的大法弟子出賣了大法,背叛了我們的師父。現在的這場審判表演,中央電視台自己澄清了它幾個月前的謊言。

    現實場景之二:他們燦爛的命運

    法輪大法的傳播帶來人道德回升的事實,在這場審判表演中再一次為大法弟子的高尚形像所證實。無私無我的正覺,大浪淘沙後的真金,就是這樣在艱難危險中凸現出來的。作為修煉的人,困難越大,考驗愈巨,等待自己的境界越高。他們對為他們創造和提供了這些修煉條件的中國政府由衷地感謝。相信辦案人員都可以為證。

    他們的層次越高,給他們製造難的人的業力也就越大。

    他們在監獄裏待多久,最終不是你定得了的。不信,我們走著瞧。他們燦爛的命運!

    現實場景之三:依法治國成泡影

    改革開放以來,全國上下,專家,學者,國家工作人員,立法機構在法制建設上傾注心血的一切努力如今化為泡影。法制不是一個口號,不是一種裝飾,也不是兒戲。法制是要檢驗所有人,所有國家機構,達官貴人的社會實踐。經不住檢驗的法制,不成其為法制,充其量只是一個舉國上下美麗的幻想而已。法制和強權相比,強權佔了上風,人民改革法律制度的夢想煙飛灰滅。如果當年開始的這一場法制改革只是為了做做門臉,粉飾粉飾,恐怕人們的失落感不致如此深重。問題在於全中國人民和中國政府都是真誠地要改革,要跟上世界發展的!今天這樣的依人治法,因人廢法,因人立法,豈不是同自己的真誠開了一個天大的玩笑嗎?法制的權威,法律的神聖,執法人員的尊嚴都在一夜之間變成了軟塌塌的空囊。可憐的是二十一世紀的人民雖然沒有享受過法制的權利,卻也熟悉法律應有的內容和操作程序,空囊包裹的形式不是在讓世人觀看由國家領導人親自表演的皮影戲嗎?

    更為嚴重的是,下一次的法制改革甚麼時候能夠從新開始?還能不能再開始?即使是能開始,怎麼讓人相信能真正進行到底?

    現實場景之四:畢竟還是與過去有所不同

    今天終歸是今天,畢竟與過去還是不同了,那就是整個審判表演過程表現出來的「依法治國〝的虛偽性。

    年滿十八歲的公民可以旁聽 -- 誘捕大法學員。實際上不准旁聽。
    不准律師接受有關法輪大法學員的案子。非法要求律師要與中央保持一致。
    不讓外國記者採訪。
    十八年刑期的重案,居然在短短幾個小時中就可審理完。不是背後早已定調,最有經驗的國際大律師,大法官也根本無法完成整個審理過程。
    之所以這樣做,無非是讓那些無端地恨法輪功的領導人舒服;殺雞給猴看。
    之所以這樣做,為的是讓世界以為中國是以法治國的法制國家了。

    其實有沒有法庭的這場審理對中國人來說是一樣的,就是鎮壓你法輪功罷了。蓋上一塊法律的遮羞布,倒是反映出中國政府的虛偽來。玩虛偽的人,不過是心虛而已。其實法庭審理不審理,大家不都知道這是政府那幾個少數人的決定。心虛來自對世界潮流的嚮往和本身無法做到的理虧。

    現實場景之五:當天天安門的橫幅意味著甚麼

    真善忍鑄造的生命不會被人世間的磨難嚇唬住。在危難時刻站出來,前仆後繼地把我們的信仰堅持到底,是每一個法輪大法修煉者的自覺行為。沒有抗爭,但是無畏。

    政府可以審判你們認為的組織者。政府想像的甚麼一經擊潰組織者,組織就會土崩瓦解,真是讓人啼笑皆非。修煉者的目標是向自身先天善良的本性回歸,向內修自己,對自己的道德回升負責。政府數月來的組織逼迫,九族株連,大肆圍剿,政治高壓,逐個瓦解不是都證明了政府強加在法輪功修煉者身上的「組織〝,「有練功以外的政治目的〝等種種罪名根本不能成立?當然,越是這樣,政府越會認為「組織〝嚴密。如果政府能了解一下修煉群眾的實際情況,並不難看出,每一個修煉者都淳樸,憨厚,連警察的警棍指著問是不是法輪功修煉人時,他們都不會撒謊。如果他們一個個不是這樣樸素平凡,而又具有高度自我自覺性的人的話,也許政府就不會這麼擔心了。

    究竟你是把他們當成你的人民來考慮他們的問題,還是把他們當成你的治下來統治他們?當你把自己稱為執政黨時,是想的人民的利益,還是強調你手中的個人權力?請從你從來不能正視的角度理解一下他們,想像一下他們居然掌握著你所不了解的真理,或許你會有新的感覺,甚至得出全新的結論。你始終把他們看成你治下的臣民,要由你來左右他們的命運,你就永遠都會失去這次好機會了。

    現實場景之六:國外說甚麼

    國際的譴責往往是國家的一面鏡子,照出本國的不足和與其他國家的差距。英明者,不用別國點醒,自己發憤向上;次之,虛心聽取批評,知錯能該,仍不失為良君。中國剛剛擺脫多年來在國際上孤立的處境,一步步穩紮穩打地加入到國際社會中來,靠的是十數年辛勤改革,踏踏實實地從國內認真改變自己的面貌和實質。剛剛以一個合格的姿態加入到國際社會中來,又一遭翻船而去,兩三代人合力辛勤的工作付之東流,實為不智。加入不易,加入了就要珍惜。相信前年簽訂國際人權公約時,是真誠地認同那些條例,也有信心履行為此承擔的責任和義務的。如今的事實說明,認同和身體例行之間還是有一段距離。這段距離可以是一步之遙,亦可是一個巨大的無法逾越的鴻溝。

    正如一個學者在多維網上所說,當你簽訂了國際條約時,你就成了其條約的擁戴者和執行者,條約國之間就有了契約的關係,違背條約的行為會遭到守約者的譴責,因此人權這時是你與別國之間共同的內政。正如你看到其他國家違背公約的做法應該表示自身正義,明確的立場一樣,他國表示的正義立場應當得到你的讚賞和積極響應,而決不是抵抗和狡辯。反之亦然,如果你看到殺人放火不管,那是你的心性問題。能從這樣的角度去理解國際社會,你會永遠立於不敗之地,堂堂正正地自立於世界民族之林。

    為甚麼世界都那麼認識而我這樣認識?為甚麼在解釋自己時總是需要強調自己與他們都不同的特殊性。強調特殊性的同時是不是又把自己同國際社會孤立開來了呢?加入國際社會不是為了撈取好處吧。他們為甚麼總要干涉自己對法輪功的行為,可不可以試著這樣想想,時常是這樣的情形,本來整個環境都是好的,自己突然擰了勁了,與大家一下子都不對了。按法輪大法修煉者的方法,向內找自己。把自己調整過來時,會發現本來與整個環境就沒有甚麼矛盾。相反,如果躲躲閃閃,欲蓋彌彰,最終只會損害了自己,即使不損害眼前利益,也會損害長遠利益。在國際上得到甚麼根本不是最重要的,真正地在國內發達富強,風調雨順,國泰民安才既無外患又無內憂。

    未來場景之一:沒有敵人的鬥爭

    中國政府與法輪功的鬥爭是一場唐﹒吉珂德式的鬥爭,沒有敵人的鬥爭。自心生魔地想像出一個巨大的敵人,從而繃緊了階級鬥爭的弦,展開一個個回合的戰鬥,只會消耗政府自己的戰鬥力,而不會有甚麼意外收穫的。正如政府外交人員用經濟利益,生意貿易去施加壓力也好,收買誘惑也好,取消了眾多國外授予法輪大法的榮譽稱號之中的一兩個,不僅無損法輪大法的光輝,反而暴露了自己的不足之處。本來這些榮譽也就是你的,你卻用額外的力量去詆毀他們。法輪大法在國際民間交流活動中自然而然地給中國帶來的聲譽,卻由專職的外交工作人員來取消,實在是外交史上的笑談,越是勝利越無勝利可言。如果你的敵人是真正的敵人,除掉了也就解除了心頭之患,隨之可以高枕無憂了。沒有敵人的敵人是自己,不能解除心頭的敵人心理,就永遠不能擺脫恐懼的狀況。

    不過法輪大法的修煉者總是向內找自己的原因,我們哪沒做好。如果我們沒有把目前的形勢真實地告訴別人,他得到的東西也是不可靠的。所以我們看到了我們弘法工作中不紮實的地方,應該加以改進。我們常常被感動的是,別人知道中國政府的錯誤決定,也知道中國政府對法輪大法採取的極端做法,但還是把他們政府的褒獎給了大法。

    每一次對大法的打壓,都是對大法的弘揚。歷史從來是辯證的,也是公正的。

    未來場景之二:少數人永遠不得安寧

    這一場對眾多法輪大法修煉者的鎮壓,已經造成了中國政府少數領導人的極度不安。國內的鎮壓連連宣稱成就重大,既是先前的成就重大,後面的工作又怎麼重大呢?筆者倒是想起一個好玩兒的故事,著名的戲劇家蕭伯納說過,戒煙是一件容易的事,因為每個人都可以在一生中成功好多次。領導人的出國,所到之處總是要面對同樣的迎接。江主席親自向美國總統的弘法,也收到了不期的結果。

    還是上面那句話,自己想像出來的敵人是最大,最難擺脫的敵人。害怕危險的心理,比危險本身大一千倍,一萬倍。要擺脫這個陰影,只要擺脫自己心中的隱患就好了。

    尤其是千百萬人民在極其艱難的情況下爭先恐後地做好人的同時,領導人不該懷有這樣的心態。兩相比較,相去甚遠,差距拉開得越來越大了,孰是孰非,一目了然。

    歷史場景之一:4/25事件的深遠意義

    李昌等人的罪名之一是「組織〝了今年4/25的北京萬人中南海上訪活動。

    他們這樣做是為了維護人間的正義,維護宇宙從上到下在人類這一層的法理。可以想見,沒有他們自身道德的提高,他們不會把自己置於明明有危險,甚至重大危險的情況之下。他們作為法輪大法學員中的一員,在受到極不公正的公安抓打,官方輿論攻擊的情況下,不是像某些公安部門的領導人那樣暗中煽風點火,唯恐天下不大亂,挑動科學家鬥群眾,背著中央另搞一套,而是站在正義的立場上,用善心,善念向中央彙報情況,及時解決問題,不至於把問題由萬人擴大到億萬的人。他們沒有去同直接造成那種局面的公安部門領導人鬧矛盾,生事端,而是相信中央能秉公處理該事件。他們沒有組織成千上萬的修煉群眾大罵大喊,砸雞蛋,扔石頭,等等。他們那麼一大群鬆散的人群整體表現出來的高度自覺性,自我約束性是目前的中國找不到第二個的。如果我是政府,我會好好想想,為甚麼今天的中國還會有這樣好的公民?我會好好聽聽他們的心聲和訴求,在整個國家提倡他們良好的精神風貌。

    他們為了自己就走不出來,因為為私為我的人決不會為甚麼真理,正義犧牲個人的點滴東西。他們的走出來,到今天說明是完全有道理,有必要的。因為他們的被鎮壓,有形地嚇住了膽小的不敢為人間公理仗義執言的人們;他們的被鎮壓會把中國敢於主持公道的人打下去。他們難道不知道他們的走出來會面臨今天這樣的惡果?但他們走出來了,為了有一個公平,良好的社會環境,一個宇宙給人的正常的生存環境,他們捨棄了個人安危的權衡,自身利益的保護。他們值得你發給最大最高的世間榮譽--無私無我的真正生命的光榮!

    人是以道德而區別於動物的。人活著,道德完全敗壞了,幹壞事都不知道在幹壞事,別人告訴他在幹壞事都不知道在幹壞事,那人活著不等於死了嗎?

    4/25上萬人走出來,7/20後更多的人走出來,這許多人的道德回升,不是改變了國家,民族的命運嗎?人能嶄新的活著,這是多大的幸福啊!

    他們這樣做也是為了你。

    歷史場景之二:我就是要做一個道德高尚的人

    不理解,不能理解法輪大法修煉者的人常常嘲笑修煉者們一心只想做個好人的願望和行動,譏笑他們千篇一律的強身健體,道德昇華的個人經歷。這並不奇怪,如果你對自己沒有這樣的願望,你應當感到可怕才是。

    一個人的道德回升或許不足以說明問題,至少你不會由此相信法輪大法的無窮威力。千萬人的重複,證明了鐵的事實。廣大群眾的實踐是檢驗真理的最好標準,也是推廣真理的最好載體。許多人在找到法輪大法時都有一個共同的感覺,彷彿找到了失散多年的父母,那種親切,那種相見恨晚的感覺,正是他們精進不止的原動力。人皆有佛性(也皆有魔性),在任何情況下都要做一個好人,並不為了甚麼利益,好處,只是有這個來自心靈深處,來自生命本源的召喚。這是與生俱來的先天本性,我們在生活中失去了,現在法輪大法幫助我們找了回來,就是幫我們找回了自己的真正生命。生活從此變樣,生命從新煥發光彩。所以道德回升的心理訴求是大家得法的共同心理基礎,緣於我們先天的本性。這樣清楚的把這個關鍵講出來,任何人都可以理解,為甚麼警棍,皮鞭,死亡,牢獄,開除學籍,軍籍,都不能改變我們重新找回來的生命初衷,因為那就是我們的生命所在,離開了他,我們也就不成其為我們自己。

    有些學者把這種心理訴求當作一種束之高閣的空洞精神需求,用「填補〝來滿足他們的誤解。其實這根本不是附加在我們身上的額外的東西,而是我們生命的本源,也是今天我們在失落後重新找回來,並須臾不可離開的生命實踐本身了。

    歷史場景之三:法輪大法於中國的意義?

    這是一個天大的題目,筆者根本無力完成對它的闡述,僅想從非常非常表淺的層次給中國政府領導人多提供一個簡單的思路。

    法輪大法的弘傳給國家帶來了甚麼巨大的好處?

    法輪大法弘傳以來給中國帶來了甚麼樣的國際聲譽?(目前可悲的是中國政府動用國力詆毀中國已經贏得的聲譽,還稱之為外交戰線上的重大勝利。你得到的是甚麼呢?惡名,不好的形像,失去更多的國際人心。如果沒有對國內法輪功的鎮壓,把這部份精力,人力,財力用到與世界的合作上,那會是甚麼樣的景象?)

    為甚麼專家,學者,高級知識分子,卓有成效的科學家都被他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建樹所震撼所吸引?人們多次無奈的感歎,我們的時代再不會出現真正偉大的人,偉大的事。為甚麼現在出現了,卻要以自己的狹隘和愚昧去拼死阻擋呢?為甚麼別人能認識其偉大?還有甚麼我還沒有發現的真理被我的無知擋住了?

    為甚麼大法弘傳,修者日眾,七年之中遍及全世界,福蔭各民族?法輪大法是以甚麼樣的真理,那麼迅速地贏得了世人的敬仰和參與修煉?你難道不想真正地不代偏見地了解了解?

    法輪大法為甚麼會選擇發源於中國?法輪大法為甚麼會選擇發源於中國??法輪大法為甚麼會選擇發源於中國??當你沒有東西時都千方百計地創造點兒甚麼去貢獻給世界。為甚麼家裏有了無價之寶卻要把珍寶推出去?你不知道他是珍寶,要知道了你會世世代代追悔莫及。那可不是一生一世,或幾生幾世的幸運和福份呀!你知道你推出去的是一系列的甚麼嗎?你怎麼知道這大法的弘傳不是讓偉大的中國在新紀元到來之前為人類有一次最大的貢獻?這樣的良機失落在你的手裏,將是甚麼份量?多問幾個這樣的為甚麼會有意想不到的好處的,至少會警戒你少犯幾個致命的錯誤。

    歷史場景之四:歷史的遺問

    進而可以試著想想,

    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的原因?當時的猶太教不能認識耶穌下來的原因,只認為自己才是對的,把他認為是邪教,是非取締不可的異端,結果把這個偉大的神釘在了十字架上,為人類的歷史書寫下了最黑暗恐怖的一頁。

    為甚麼世人對神的崇拜經久不衰?真的只是精神的力量嗎?有沒有別的更深層的緣由?我們回顧一下世界各個民族的歷史,不難發現,每個民族,無論發達的,開化的和原始的,都有自己的宗教淵源,自己的神的崇拜。中國也是如此。只是在漫長的歷史過程中,我們忘記了我們的正神,甚至到近代以來,忘記了我們的遠古史,拋棄了我們民族的淵源,其可怕的前景就是自己割斷我們的未來,讓無理智,無道德的魔性毀滅人正常的發展和歷史。

    為甚麼歷史上有不同的信仰?他們的來源是甚麼?與我們有沒有關係,有甚麼關係?

    宇宙只有我們眼見到的這些物質,還是有另外的天地?另外的天地是甚麼?科學發現以外的宇宙事實是甚麼?

    科學已發現了分子,原子,原子核,質子,電子,夸克,中微子,等等,試想一下,如果我們能從顯微鏡中僅僅觀察單一的分子,原子,電子的狀態,進入到整個分子一層,原子一層,電子一層... ...中去體驗那個真實的微觀物質狀態,會是甚麼情形?

    我們生命的來源呢?我們自己的來源呢?

    未來場景之三:站在未來看看今天

    目光短淺的人不能在歷史的長遠立場上展望過去和未來。既然今天是未來的過去,為甚麼不學會把自己放到未來去看看今天。

    如果這是一部偉大的救度眾生的宇宙之法,善良的人都在等待得度,阻礙了中國人民的得度,其罪何其大矣。阻礙了世界人民的得度,其罪如山,如天,斷難承當也。

    未來場景之四:你還有機會

    你還有機會。放人,改錯,還大法修煉者寬鬆自由的修煉環境,出版大法書籍。只要你把自己調解過來了,你會發現原來世界並沒有絲毫與你過不去,陽光更鮮亮,生命更有意義,偉大祖國的前程更光明。

    只要大法還沒有結束弘傳,你就還有回頭的餘地。

    未來場景之五:我為甚麼?

    我為甚麼要與你在這裏循循善誘地交談,因為我是中國人,因為我是大法弟子。如果我是你,我會用可能的工作之便,真誠的勸告中國政府領導人再次反省鎮壓法輪功的決定。如果我是你,為了人民我會完全重新考量我的做法。如果我是你,為了祖國、民族的前途,我會負荊請罪,痛改前非。如果我是你,我會要求自己從今天起,帶頭做全中國最大的好人。如果我是你,我會把中國發源的法輪大法驕傲的弘傳於整個世界,整個人類。李洪志老師無限慈悲普度眾生,這個眾生包括我,也包括你。

    我與你目前的不同,是我已經認識到了,而你還沒有。

    歷史場景之五:人和人的緣份不一樣

    幾年前的一天,筆者與一行人驅車前往紐約聽李洪志老師講法。回來的途中,一位坐在身邊的物理學博士說,「人和人與佛法的緣份不一樣。有的人聽到佛法,自己最後修成了佛。有的人就只是聽說了一下。前者緣份大,後者的緣份就是只能聽說一耳朵。〝

    佛家認為修佛大法就是讓人修煉的,修成開智開慧的人,也叫覺者。印度語叫佛。

    事後筆者每次告訴朋友們都加上千萬不要錯過自己與佛法的緣份的話,「今天你聽我說了一耳朵,一定要親自讀讀<<轉法輪>>這本書,看看自己究竟與佛法有多大的緣份。〝

    我們生在同一個時代,這就是我們的緣份,我願誠懇地把你當作我的朋友。因為我的老師是那樣的慈悲。

    歷史的帷幕剛剛升起,你在歷史和未來中把自己擺放在甚麼位置?

    願以我們李老師的<<論語>>作為本文的結尾,

    「佛法〝是最精深的,他是世界上一切學說中最玄奧、超常的科學。如果開闢這一領域,就必須從根本上改變常人的觀念,否則,宇宙的真相永遠是人類的神話,常人永遠在自己愚見所劃的框框裏爬行。

    那麼「佛法〝到底是甚麼呢?是宗教嗎?是哲學嗎?這只 是「現代化了的佛教學者〝的認識。他們只是在學理論,把他們當做哲學範疇的東西在批判著學和所謂的研究。其實「佛法〝不只是經書中的那一點,那只是「佛法〝初級層次的法。「佛法〝是從粒子、分子到宇宙,從更小至更大,一切奧秘的洞見,無所不包,無所遺漏。他是宇宙特性「真、善、忍〝在不同層次的不同的論述,也就是道家所說的「道〝,佛家所說的「法〝。

    目前人類的科學再發達,也只是宇宙奧秘的局部。當我們一提到「佛法〝中具體現象時,就會有人說「現在都是電子時代了,科學很發達了,宇宙飛船都飛到其它星球上去了,還講這些舊的迷信〝。說白了電腦再發達也無法和人腦相比,而人腦在當前依然是研究不透的謎。宇宙飛船飛得再高,也沒飛出我們人類所存在的這個物質空間去。現代人類的知識,所能了解的只是極淺的一點點而已,離真正認識宇宙的真象,相差甚遠。有些人甚至不敢正視,不敢觸及,不敢承認客觀存在現象的事實,是因為這些人太保守,不願改變傳統的觀念去思維。要完全揭開宇宙、時空、人體之謎唯有「佛法〝,他能區分真正的善與惡、好與壞,破除一切謬見,而予以正見。

    現在人類科學的指導思想對於它的發展研究,只能侷限在 物質世界之內,當一種事物被認識了才去研究它,走這樣一條路。而在我們這個空間中摸不著看不到的,但客觀上存在的,而又能反映到我們的這物質空間來的現象,實實在在的表現,卻不敢去觸及,視為不明現象。固執的人硬是無根據而找理由說成是自然現象,另有用意的人違心地一概扣上迷信的大帽子,少於追求的人以科學不發達而避之。如果人類能重新認識一下自己和宇宙,改變一下僵化了的觀念,人類就會有一個飛躍。「佛法〝可以為人類洞徹無量無際的世界。千古以來能夠把人類、物質存在的各個空間、生命及整個宇宙圓滿說清的唯有 「佛法〝。」

    大法學員
    1999年12月29日


    法輪大法學員在中國駐芝加哥總領館前和平請願

    【明慧網1999年12月30日】 12月28日,芝加哥以及連夜長途跋涉從外州趕來的數十名法輪大法學員在中國駐芝加哥總領館前和平請願,強烈抗議中國政府對四名無辜法輪大法學員的無理宣判。該日天寒地凍,北風呼嘯。學員們冒著嚴寒在雪地上煉功。因為氣溫低,幾台錄音機都不能正常運轉。有的學員手舉標語幾個小時,手指凍僵了也不放下。過往行人在了解了事實真相後,對法輪大法修煉者在中國受到的不公正對待表示同情和關切,紛紛在請求和平對話的呼籲信上簽名。

    在得知和平請願的消息後,有五家中文報刊的記者前往採訪、拍照。記者們原準備跟隨學員進入領館,拍下遞交請願信的一瞬間。但領館一反常態,大門緊閉。許多要辦理其它事務的中、美人士也被擋在門外。有記者打電話給領館,回答是不接請願信。這樣五名記者都將請願信的複印件帶回報館進行進一步報導。同日,芝加哥的一個英文廣播電台就法輪功問題採訪了人權觀察組織,並報導了國際社會的反響。

    當晚,芝加哥與外州學員在學法、弘法方面進行了交流和討論。幾個月來的考驗更加堅定了大家修煉大法、弘揚大法、捍衛大法的信念。近來,由於媒體的報導和學員們的不懈努力,越來越多的美國人開始關注法輪功。許多有緣人拿到書後如獲至寶,主動想辦法幫助弘法。學員們感覺到一個大法洪傳的新的階段已經到來。

    ---------------------------

    附:請願信全文

    尊敬的魏總領事:

    我們是法輪大法學員。我們今天前來領事館請願,這已是今年的第三次了,目的還是一樣:和平地表達我們對國內同門弟子的關切,共同探討和平解決危機的辦法。人容易抓,容易打,但失那麼多的民心,受到世界輿論的譴責一定不是政府和領事您所願意看到的。

    自從今年七月以來,政府對法輪功修煉者的鎮壓還是用了「文革」中的作法。歷史已經證明,這樣的作法並不能使問題得到解決,反而使矛盾激化,影響政府的國際形像。12月26日北京對法輪功四名學員的審判並不符合「依法治國」的原則。四名無辜的法輪功學員因為行使自己憲法所賦予的權利--信仰自由,結社自由,集會自由而獲罪,除此之外,沒有任何違法行為。1998年6月10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曾發布一條通知:規定任何一個年滿18歲的公民可以到法庭旁聽。然而在法輪功一案上,法庭違反了自己的規定。匆匆忙忙地開庭,沒有事先通知,而且選在聖誕節後的第二天,外國記者無法到場。在這一走形式的、不公開的審判過程中,只允許每個被告人一位親屬到庭旁聽,不准國外媒體公開報導,整個審判沒有具體情節。

    法輪功只是一個群眾性的煉功活動,沒有甚麼嚴密組織,更沒有任何政治目的。我們唯一想要爭取的就是一個合法的寬鬆的修煉環境,這和我們中國的憲法和國家的利益並不矛盾。我們是佛法修煉者,是用「真、善、忍」法理嚴格要求自己的。要想煉好功,就必需做一個道德高尚的人,這對社會、對人民、對政府都是有益無害的。相反,近半年來,政府有關部門對法輪功的空前規模的詆毀和批判反而更加堅定了我們對法輪大法「真、善、忍」法理的信仰,也更顯出鎮壓的草率和霸道。治人是治不了人心的。

    作為法輪大法的修煉者,不管我們受到了多麼不公的對待,我們都不會反對政府,也不會恨政府。治理好一個擁有12億人口的中國也是很不容易的,問題很多,比如全國有成千上萬家大中型企業連年虧損,已經到了破產的邊緣;比如,全國有數千萬失業工人,每天還在以幾萬甚至更多的速度遞增著;比如腐敗越來越嚴重,等等。相對而言法輪功問題其實並不那麼嚴重,如果處理得好,反而是件大好事,會有利於其它問題的解決。我們真誠地期待著領事先生從國家民族的利益出發,幫助溝通,通過和平對話解決法輪功問題,這將是一件功德無量的事。誰不願意看到祖國繁榮昌盛,誰不願意為祖國真正做點好事,做出自己的貢獻呢?

    此致,敬禮!

    芝加哥法輪大法學員


    加拿大法輪功學員致中國政府的公開信

    【明慧網1999年12月30日】請梅平大使轉交

    致中國政府的公開信

    作為熱愛祖國的加拿大華人,法輪大法的親身受益者,我們對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利用偽造的事實宣判法輪功學員李昌,王治文,紀烈武,姚傑7年至18年監禁表示深深不解。這是對人權和中國法制最大的嘲笑。

    眾所周知,法輪大法是基於宇宙特性「真、善、忍」的傳統修煉方法,無論在中國還是世界範圍內,法輪大法就促進人民健康和促使人類道德回升方面都取得了顯著效果。我們每個法輪大法的修煉者都有很深的切身體會。然而今年7月以來中國政府嚴厲打壓、限制中國大陸的民眾修煉真善忍,而今又以「組織和利用邪教妨礙法律實施罪」等莫須有罪名在嚴格警戒和限制旁聽人員在不公開審判過程的情況下進行所謂的審判,這不僅違背了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本身在1998年6月10日的規定---任何一個年滿18歲的公民可以到法庭旁聽,同時更表明中國政府沒有誠意遵守自己的憲法及世界《人權宣言》,不尊重公民的意願,不敢讓公眾知道事實真相。這種作法不能不使人回想起文革,那個沒有法制,沒有自由的悲慘年代。

    我們真誠的希望為了中國人民、中國領導人自身、海外華人以及全世界各國人民的利益,我們呼籲中國政府立即取消對李昌等的無理指控,釋放所有法輪功學員,停止對法輪功的鎮壓,通過對話和平解決法輪功問題。

    加拿大法輪大法學員
    1999. 12. 27


    加拿大法輪功學員向大使館遞信

    文/渥太華大法弟子

    【明慧網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日】得知國內以莫須有的罪名將李昌等四人判至長達18年徒刑,27日下午,我帶著加拿大法輪功學員的一封信來到了中國駐加大使館。問候了門衛聖誕快樂,便告訴我是法輪功學員,因國內以捏造的罪名給李昌等判長期徒刑,要見大使或總領事遞一封信。

    他告訴我:大使不在,他肯定不能接。我便要求見總領事。他接通了給總領事的電話,簡短交談後,說:〝總領事不在。〝我說,見其他任何一個領事都行。他說沒人,仍不接信。

    我看到旁邊有個電話,便直接給總領事通話。幾經周折,終於接通了。我和總領事打過多次交道,不知這次為甚麼他發了這麼大的火:〝你又來逼我!你們一直都在逼我!〝我平靜和不解地說:我們從未逼過任何人,每次都是國內學員受到打壓才來,並且總是以平和的善心來的。接著,我講了國內判刑一事。他一下子平靜了許多。〝我今天下午很忙,不能見你。〝我說:〝12月5日我們給大使的信,是大使親自接的,那您怎麼不能接呢?〝我善意地說:〝我們可以只見五分鐘,我可以把信送到您辦公室門口;或交信後立即就走。〝〝你要來,我就叫RCMP(加拿大皇家警察)〝我不想難為他,說把信留給門衛。〝你愛給誰就給誰,反正我不接。〝

    我跟門衛開玩笑地說:〝這只是一封信,又不是炸彈。您是要我把信封上接還是開著接。〝他說:〝封上接〝。說了聲〝謝謝您!新年快樂。〝我便悄然離去。

    開車回家時,我一下子記起了一年多前我兩次巧遇時所見過的李昌。一次是很多功友住在一起,樓上有五個睡房。我想按李昌的年紀和資歷,他肯定會睡在樓上。誰知,他搶著住到了地下室……和他一起學法時,更是難忘。他那笑容可掬的面孔,平易近人的姿態,圓融不破的談吐,淵博知識,對大法深刻的理解,和他那〝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境界,令我終身難忘。我還知道,李昌的大名還載入了世界名人錄呢。

    我也聽說,他和其他三位在獄中吃盡了苦頭。所以,當我看到電視上李昌等四人在百般折磨後,仍是如此鎮定自若,回答問題時仍面帶微笑,我不禁肅然起敬。我還聽說,每次對李昌的審問,都是他對法輪大法的弘揚。他不失去任何一次要他寫交代材料的機會,一次又一次地弘揚了大法。這也許是中央電視台所報導的〝主動遞交詳細交代材料〝和〝供認不諱〝吧。

    當晚筆者還接受了〝世界日報〝和〝中央社〝記者的採訪,他們將對此事和12月18日至25日渥太華加東地區法輪功學員集體學法煉功活動進行報導。


    新加坡1999年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

    【明慧網1999年12月30日】 新加坡1999年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於1999年12月25日在新加坡區域語言中心大廈(RELC Hotel)圓滿舉行。大約一百三十名本地學員和來自馬來西亞、澳洲的學員代表以及對法輪功感興趣的人士出席了這次交流會。

    上午9時,大會在與會者齊聲朗讀半小時《精進要旨》的經文中拉開序幕,隨後,六名本地學員就目前的形勢和自身的修煉感受做了發言,參加過中國99廣州法會活動、來自澳洲的學員向大家介紹了中國99廣州法會活動的前後情況,大會還選讀了部份香港法會及中國99廣州法會的發言稿,以及明慧網美國學員的修煉文章。午後,分小組集體學習《轉法輪》第一講,而後進行小組交流、討論。大會於下午3 點半結束,其後,學員們共赴新加坡東部的白沙公園集體煉功。該次交流會對新加坡學員在當前形勢下,如何精進實修、如何弘法和維護法有著積極的促進作用,並進一步增強了外界人士對法輪功的興趣和認識。

    新加坡法輪功學員
    1999.12.29


    回家的路

    北京學員

    【明慧網1999年12月30日】我是北京的學員。12月26日我和丈夫去了北京第一中級法院。因為我想,當人定大法為「邪教」的時候,「人」已經完全走到了大法的反面!而這時它們又要審判學員,那它們就是真正的魔,而不僅僅是我們修煉過程中的魔。對於我們個人修煉中的魔,和背離大法真正的魔,那決不是同一種態度。

    恰恰在25日,我愛人又面臨著和他家關係的抉擇。因為他父親早已大罵大法,在此期間他一直以修煉人的心態儘量符合常人做個好人,因為他擔心他做得不好的地方,會給大法抹黑。多年來他三十左右的小伙子一直給他家做飯,而他們也從沒說過他一句好。可是最近從身體的反應和一些跡象表明,他應該和他們分開了。可是他又沒有從法上悟到為甚麼要這樣做。所以心中很難受已經一段時間了。

    25日中午從他家回來,他心中苦惱,無意地翻著字典,忽然一個字映入眼簾,叫CUAN,這是個古字很複雜也打不出來。他馬上叫我過去,我一看這個字的解釋說,原意是灶,有分家的意思。我們都馬上聯想到與他家的決裂。當然這說起來很尖銳。因為我們一直是從好人做起,師父也要我們最大限度地符合常人,那為甚麼我們還要在形式上也要決裂人呢?我說,我們維護這個環境是因為它也是一層法的體現,另外我們在利用著這個環境修煉。但師父說修煉不是一個生命永遠的狀態。所以決裂人也不僅是一種概念,因為師父講過物質和精神是一性的。原來我愛人想要是人把他趕出家門了,他正好順其自然。但是真正要自己提出來還猶豫不定。我說,修成佛道神,是我們自己在修,所以必須是我們自己去決裂。總不能等圓滿飛升的時候,不是自己決裂人而是被人趕出來的飛上天吧?更何況,符合人的標準的才是人,有的已經背離大法,連做人都不配。所以決定當晚就和他家說明。決定後又聊了一會兒他就在沙發上睡了一覺,醒來說夢見他開著一輛托拉機,有一個死人趴在前面擋著。我們想我們總不能被一個死人擋住吧。當晚他就對他父母說我們不過去吃飯了。

    26日我們去後很快就被帶上大公共汽車。然後送到石景山體育館分地區再拉到不同的公安局或派出所。在車送我們回去的時候,警察多次說這樣的話「回家了,別坐錯車」開車時說「送你們回家了!」等話,我們都很感激師父,知道師父在接我們回家!而且車在路上飛奔,後來又有警車開道,好像要我們最快地回家。

    這樣我們輾轉了幾個地方,被登記了許多次。我說可能這就是「擺平不同空間不同層次」吧,讓他們都看到大法弟子對法的堅定,他們不得不承認我們,記下了我們的名字和事蹟!

    其中我們聽到一個小故事。與我們在一個派出所的弟子講,和他們一塊來的有一個,當警察問他是否學員時,他轉身就跑,被警察撲倒在地,警察很嚴厲地說,我就是對你們這些修的不好的弟子著急!

    晚上11點左右片警要我公公家的電話要他們來接,否則走不了,我說我們和他們已沒有關係了,我不給,他就去問我丈夫(他當時沒和我在一起)。後知道他給了他們電話,因為他說是順其自然。後來他父親來後就大罵我們,因我愛人說了修大法是最對的事等話,他父親用準備好的鐵練子打他,後又用手打臉,他都一動不動。警察將其拉開,勸說後我們一塊走了。

    到站後,因我們住不同的樓,他父親要他去看他母親,我們就去了。去後他父親說你回不回來吃飯都過來做飯!他當時答應了。後我們就回自己家了。我心裏很壓抑又說不清楚,覺得他當斷不斷,但又擔心是自己的執著心。他說,其實面對警察我不怕,但面對家人卻很難過。其實我過去做飯,就是因為那是一個修煉的好環境,在複雜的環境修煉不是更好嗎?他決定天天去做飯,但不吃做完就走。我當時覺得自己修得很差,因為我想擺脫他們,所以我說那我也回去吧!

    第二天早上,我愛人說他昨夜的決定可能錯了,因為有些夢中的點化。他這麼一說我心情一下很愉快也不知為甚麼。接著他說他昨天看到的是一張醜陋的臉,面且那天夢中是一個死人,那另一個連死人都不是,它們怎麼能擋住我們呢!而且說25日的決裂並不是從法上,只是感性上覺得應該那樣做所以不紮實。此時我們已經明確了,是真正決裂「人」的時候了!

    一會兒他過來問我你看到廚房地上的東西了嗎?我馬上過去,一看地上有鮮紅的圓圓的一滴,我第一個反應是血。我愛人沉痛地說,是師父的淚!

    我悟到,當我們在修煉過程中師父把我們的難減小到我們能承受的大小,而我們承受的這些都是真正在修煉中能使我們提高的;但是真正的魔在對我們發散壞東西和干擾的時候,其實對我們的提高並無實際的意義,只能使我們陷入長期的磨難中!如果我們不用神的一面去正法,而魔的壞東西我們根本又不可能自己承受,否則會走向反面。那麼師父就在無期地為我們承受著這些,因為只要我們沒有和他們斷開,師父或護法神就無法把它們當做真正的魔處理。《道法》雖然一直在學,可他無比的內涵卻總是很難明白!

    前幾天和台灣的一位學員交流,她說她一直在想,為甚麼這個大魔難持續了這麼長時間,到底我們弟子有甚麼問題呢?是啊,一個弟子在自己的磨難中遲遲托延,可能是他在對法的認識上有問題;那麼這個針對我們所有弟子的魔難呢?我們正在哪個誤區長途跋涉呢?

    北京學員
    1999年12月27日


    12月30日大陸消息

    【明慧網1999年12月30日】【12月30日重慶消息】我們是重慶的幾個學員。這兩天有一件有趣的事想和功友們說一說。

    我們恢復早上的集體煉功有一個多月了,每天早上3點就在以前常來弘法的廣場上煉功,多有十來人,少有三四人,除12月13日清晨警察拘留了來得早的幾個學員外,其他沒有來自外界的大的干擾。我們這裏還形成了每週一次的學員公開交流場面,附近區縣的很多學員坐長途車都來。學員們十多人一群群公開交流修煉體會,當然還有警車和便衣也少不了。學員們被封閉的局面打開了。很多學員是在這裏交流後赴京上訪。重慶的天氣這段時間一直陰沉,可每到週六就出太陽,有時上午都快下雨了,下午到時候就出了太陽。

    28日早上,我們來打坐的時候,發現以前用的靜功音樂帶可奇怪了,變成了另外的音樂,真是好聽,可是明明27日用時都是往常的音樂。一個學員說前一陣在打坐中和夢中聽到過這首音樂,大夥很高興,明白了要更加勇猛精進,持之以恆。


    【12月29日成都消息】近日,四川省各地公安局接到中國公安部密函,要求從重從快懲治法輪功學員,要把懲治範圍從法輪功「骨幹成員」擴大到所有學員,規定凡是繼續「串聯」、上訪或「圍攻」的,一律視其情節處以治安拘留、刑事拘留或勞教和勞改,密函明確註明可對法輪功學員判處死刑。

    自12月份以來,四川省各級政府和公安部門在全省範圍內加大了對法輪功學員迫害的力度。派出所要求所有法輪功學員必須參加學習班,在「三保書」上簽字,不簽字者不准離開學習班;對於曾經被拘留的學員,若不保證不上北京、不「串聯」,就立即予以無限期拘禁,直到作出保證。成都五桂橋派出所剪斷堅修法輪大法學員的電話,查封他們的門市;雙流、溫江等地公安沒收了部份法輪功學員的身份證、戶口和房產證,並威脅說若繼續煉功或上訪,就把他們的住房沒收歸國家所有。許多單位領導得到通知,若不能轉化本單位法輪功學員,該單位的領導即將被就地免職;凡是軍人、公務員,若有家屬仍有煉法輪功的,即要求立即下崗,等把家屬的「轉化」工作做好後才予以上崗……許多法輪功學員被迫離婚,為了不牽連親屬,還作出了斷絕親屬關係的書面申明。所有這一切,更加堅定了法輪功學員堅修大法、堅定護法的心。僅成都這兩天,有近百名學員從北京被公安遣送回來。面對開除黨籍、開除工職、沒收家產,面對坐牢,學員們表現得視死如歸,公安部門和各單位普遍反映,法輪功學員越轉化越「頑固」。不僅如此,在目前這種嚴峻的形勢下,還不斷有更多的人走入修煉法輪大法的行列。


    【12月30日廣西消息】我們是廣西靈山縣的法輪大法修煉者,12月中旬,我們又有27名學員因集體看李洪志老師的講法錄像而被拘留,據說其中9名骨幹人員要被判刑2年左右,對此我們覺得有必要站出來說幾句。

    大法在廣大法輪大法修煉者中已是生了根,在我們心中法輪大法就是最正最好的功法。因為在多年的修煉過程中我們確實親身體驗到了大法的威力,目睹了一樁樁一件件數不勝數的感人的事,有多少人是法輪大法把他們從病痛中、生活的矛盾中、無數的煩惱中解脫出來,我們呼籲中央政府能認真看待這一切,思考這一切。

    無論我們面對的是多麼嚴峻的考驗,等待我們的哪怕是死路一條,我們的心中都有一句共同的話,那就是:頭可斷,血可流,堅修大法心不動。我們要用自己的行動,用我們自己的全部代價去證明,證明法輪大法是正法,是最最最好的功法,如今,我們所做的一切都是在做證明,總有一天,你們會看到真正的好和壞。


    【北京消息】12月26日星期日,北京中級人民法院外

    從地鐵開始,布滿了警察和警車,還有各省市的便衣和接人的車。就在如此威嚴的陣勢下,仍有弟子往前去,心態平和,要求旁聽。被警察「請」到專用汽車裏,疏散。估計300~500人。北京還有部份堅定者被警察限在家裏;部份弟子在警察鼻子下走了一圈,沒人「請」,又回去了。被「請」的弟子當天由單位接走,部份弟子到27日晚才放。


    法院外的花絮

    1999年12月26日,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了原法輪大法研究會成員李昌、王治文等人。數天之前北京市的學員已被派出所告知此事,並被警告勿前往審判地點。

    26日早晨8點之前,北京及各省市的警車、公共汽車已經布滿了位於八寶山的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法院所臨的東、西、北三條大街和八寶山的地鐵站站口均有公安人員把守。凡是從地鐵站出來以及經過鄰近大街的行人一律被盤查是否法輪大法弟子,是大法弟子都被送到路邊的公共汽車上。有許多弟子說是來法院詢問旁聽事宜或申請旁聽,也被送上汽車。有個弟子未回答盤問便被警察打了一耳光。在公共汽車上許多相識的學員不期而遇,大家都樂呵呵地交流自己的體會。每輛汽車裝滿人後(約80人)就開往石景山體育場等關押場地。警察將學員按省市分開,由本地派出所或駐京辦事處來接人。

    在石景山體育場大約有數百名學員,他們一邊被接走,一邊又送來新抓的學員。學員們一直在進行著交流,直到下午大部份北京弟子和部份外地弟子被接走。剩下約50多名學員中有人開始煉法輪樁法,其他人也紛紛跟著煉。一時間警察的打罵聲充斥於耳。學員們抱輪的手被警察一次次地打下來,他們又一次次地舉起來。最後警察對煉功的弟子進行體罰,雙手抱頭而蹲。其中有一名女弟子又站起來煉功,被幾名男警察用皮靴踢下巴、腿等部位。最後,可能警察也意識到光天化日之下公然毆打婦女不磊落,便將這位女弟子帶到一輛汽車後面「處理」。

    由於26日是週日,晚上7點仍有未被接走的外地學員。學員們在露天中挨凍、罰站十小時,未進一粒米,但無怨言,而且一有機會就向警察弘法。很多人衣著單薄,但大家既未感到冷,也未感到餓。兩名小弟子(一個兩歲半,一個十歲)也未因受凍而哭鬧。

    晚上7點左右,大家被送至朝陽區派出所登記。當有弟子指出這是非法關押時,警察詭辯說這不是關押,只是登記一下情況。有的弟子被提前釋放,乘出租車回住處時發現有警車尾隨。


    看中央電視台法輪功節目時記下的筆記

    文/許恭良

    【明慧網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日】(多維新聞) 0。前言

    每日觀看中央電視台新聞聯播節目,記下觀感,直至北京中級人民法院審判法輪功四骨幹,反倒覺得無以多言。為了自己的良心,也為了身為中國人的正直,我決定發表自己的觀感札記,與世人商榷。由於不會使用計算機,亦不會使用網絡,特請學生代為打字發送,在此感謝。本人執教馬列主義哲學,政治學,身為教授多年,亦感法輪大法博大精深,實為現代哲學,政治學不可與之同日而語。雖一些內容尚不能完全理解,然崇敬之心已在。執政黨今日做法實在難於理解。

    1。政府嚴重侵犯人權

    中國政府鎮壓法輪功,嚴重侵犯人權,在世紀之交開創了一個極不光彩,極不正派的惡例。

    1)過去封建專制時期,秦國的宰相趙高指鹿為馬。在他的專制淫威之下,許多大臣和下屬,明明知道眼前的是鹿不是馬,卻噤若寒蟬,不敢說個不是。因為那樣會引火燒身,大難臨頭。如今中國少數掌權者把法輪功說成邪教,一人拍板,一錘定音,上命難違,全國上下,心知肚明這是顛倒黑白,但卻不敢正視事實,堅持真理,仗義執言,主持公道。照少數有權人的話去講去做,才有自己的生命保障,有官當,有工作,保平安,才能高升,才能加薪。如果要去維護法輪功億萬人的人權,連自己的人權也保不住。所以,一葉落而知天下之秋,從法輪功上億人的人權遭踐踏,可以看出全中國十二億人的人權沒有保障。政府的所作所為不僅直接侵害了億萬法輪功群眾的人權,也直接或間接地損害了十二億中國人說真話,主持公道,伸張正義的人權。問題是世界現在已不是幾千年前的封建極權專制時代,而是即將進入二十一世紀的文明進步尊重人權的時代,竟然還有這樣嚴重的現象存在,豈不是歷史的大倒退!

    2)過去政府少數領導人為了某種政治上的需要,打了幾十萬假右派,打了一個大叛徒大內奸大工賊劉少奇,抓了一個永不翻案的鄧小平,現在又為了某種政治上的需要,十分古怪離奇地把不問政治,只管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打成邪教。用假惡暴整真善忍,用邪的去整正的,這不是公開地在逼迫大家去做壞事當壞人嗎?今後還有多少人去修德!這不是對中國十二億人民道德的大破壞嗎?不是把整個社會引向道德大滑坡的萬丈深淵嗎?捫心問問自己,對得起中國的列祖列宗嗎?怎麼向自己的子孫後代交代呢?

    3)一言堂一聲令下,本應維護人民利益的國家機關,人民代表機關,公安機關,輿論宣傳工具,新聞出版機構,政法機關,科研機關,宗教團體,民主黨派,全部成了一言堂的工具了。我們當歷來提倡的實事求是,實踐是檢驗真理的標準的優良傳統作風蕩然無存。

    4)在與XXX保持高度一致的口號下,把保護人民利益的憲法,刑法,行政法,訴訟法的有關內容歪曲成踐踏法輪功人權的惡法。

    5)制定專門取締法輪功的群眾人權的政策,決定,通告,命令,法律解釋,這種行為的本身就是違反憲法和政策法令的。

    6)編造偽證,假理,誣蔑陷害,製造種種藉口,取締法輪功群眾的人權。

    7)非法監視,竊聽,跟蹤,拘捕,把成千上萬的法輪功學員投入監獄,不少的人被揪掉頭髮,打得鼻青臉腫,頭破血流。有的被銬得皮開肉綻,傷筋損骨,有的被整得死去活來,有的被活活打死。強加罪名,不准律師辯護,非法干涉法院獨立審判,不講事實,不重證據,隨便判刑,從執法的各個環節和整個過程破壞人權和法制。

    8)在天安門廣場,在大庭廣眾之中,公開包圍,抓打法輪功學員;不准外國記者拍照,採訪,報導,強行收繳相機,把底片感光;強行扣留外國記者的採訪證,工作證,非法扣留幾十個小時。不僅侵犯中國人的人權,還侵犯外國人的人權和干擾新聞工作者的工作權利。

    9)政府肆意踐踏人權,卻不准其他國家維護人權,動不動就指責別國干涉內政。中國作為聯合國國際人權公約的簽署國,應當無條件地執行和遵守公約的條例,把自己置於國際社會的監督之下,而不是監督之外。違反人權的任何行動遭到譴責,即指責別國干涉內政,這只是理虧心虛,不許別人說公道話的擋箭牌而已。

    2。國際人權公約簽署國家之間的內政--維護人權無理不等於干涉內政

    人權是一個普遍的概念,具有國際性,世界性的特徵,涉及人道,正義,政治,經濟,文化,法律,宗教,信仰,學術,國際關係,國內關係等等廣泛的領域,不完全是一國的內政。

    世界上所有的國家都必須尊重人權,保障人權,這是當今世界的共同認識和歷史潮流。各個國家可以根據自己國家的具體情況,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以保證人權得以充份的實現。雖然實現人權各國存在著一定的特殊性,但不尊重人權的國家就會被歷史淘汰出國際大局,所以不允許藉口特殊性而去踐踏人權。而已經踐踏了人權,也毫無必要掩蓋真相,文過飾非,而需要勇氣正是自身,改正錯誤。

    有的國家侵犯別國的人權,造成國際糾紛和戰亂,這種情況必須堅決加以反對。

    有的國家專橫暴虐,殘酷迫害本國人民,不僅在國內造成大量無辜受害,並且公然違反國際人權通行原則,在國際上造成極其惡劣的影響,這就超出了內政的範圍,全世界的國家和人民都有權力提出批評,這是維護國際人權的一部份,是正當的正義行為。

    簽署國際人權公約意味著認同其條例,遵守其章程,別國有權力監督該國的人權狀況。簽約國之間的相互監督,相互促進,是所有成員國的義務,權利和責任,因為這已成為國際人權公約簽署國家之間的內政,而不僅僅是違約的這一個國家的內政。眾所周知,國際人權公約本身一經簽署國的確認,就具有合法性,規範性,約束力和權威性,成為所有簽署國必須嚴格遵守的共同行為準則。各個國家內部人權工作的好與壞,是與非,是以它是否符合公約的規定來判斷。各個國家應不應當批評別國的人權狀況,是合法的幫助別國人權,還是違規去干涉別國內政,都必須以此為準。所以有些國家在自己的國內侵犯人權,還指責別的國家維護公約的正當行為是干涉內政,這是毫無道理的。

    3。惡性循環

    從執政黨取得政權之後,每當矛盾出現,「左」的領導,「左」的派系勢力,「左」的口號每次都佔上風,因為「左」的口號,如,反對修正主義,反右傾翻案,打倒叛徒內奸工賊,反黨反社會主義的。。。,反人類反社會反科學反政府。。。,不搞運動會亡黨亡國,等等,凡此種種,不論事實真假,是否正確都富有煽動性,挑鬥性,最能蠱惑人心,而且咄咄逼人。你替那些人講話,就成了黑幫骨幹;你同情他就是立場不穩;你不積極投入戰鬥,就成了自由主義;你要是對運動持反對態度,就成了逆潮流而動的運動絆腳石,不等到秋後就要算帳,組織隨時掌握著每個個人的命運,動不動就階級排隊。你若說某個人不像右派,就把你劃成右派;你不鬥「敵人」,就會受到無情由的批判。所以不管你願意不願意,都得一起捆綁在戰車上,與XXX保持高度一致。因此,每次運動都如火如荼,轟轟烈烈,千軍萬馬,聲勢浩大,熱火朝天,越燒越旺,挨鬥的人總是十分孤立,被鬥倒鬥垮鬥臭。然而,過若干年後,回頭一看,水落石出,真相大白,自己一次次上當,--原來的那些敵人卻都是冤枉的!

    4。有神論再認識

    有神論講德性德行心法道德守德。有神論講因果報應,六道輪迴,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有神論講善心善念,去掉惡念惡行,不整人害人。有神論講得道升天,比一般人看得更高更遠,精神世界充實,視野心襟更廣闊,益壽延年。有神論看淡名利,去掉私心雜念,不爭不鬥,減少糾紛,相安無事,天下太平。有神論勸人不要放縱七情六慾,貪贓枉法,戒除一切毒賭娼淫惡習,風氣淳正,心地善良。

    5。法輪功是更高級的唯物論辯證法

    有人說法輪功是唯心論,不對,法輪功是超越現代哲學的唯物論,是更高級更徹底的唯物論。

    一般的唯物論者認為,眼見得著的為實,眼見不著的為虛為假,為不真不實。這其實是經不起推敲的。從現實生活中的現象上就解釋不通。比如有人說他兜裏揣了一塊金子,事實也確實是這樣,你說你沒親眼見著,那是吹噓是假的。那麼誰是唯物誰是唯心呢?你眼睛沒看見他兜裏的金子又是不是虛的呢?再進一步分析,你不是練功的人,憑你的那雙肉眼看不到別人兜裏揣沒揣金子,揣了多少金子。可練功開了天目,層次不一定很高的人就可以隔牆看物,透過天眼,看到千里以外的東西。一般人用天文望遠鏡都看不到的星球,他層次高的練功人也能看到,那怎麼能說你是實的他是虛的呢?

    相反的,有些所謂的徹底唯物主義者的政治人物,新聞媒體和研究哲學,社會科學,自然科學的人物,公安政法部門的人,明明自己親眼看到法輪功的修煉者是品格高尚的好人,卻硬要說成是邪教。有的一手策劃,親自參與或親手打壓法輪功學員。他們自己違反憲法,違反上訪條例規定,用「人民代表」的名義製造鎮壓人民的決定,把成千上萬的好人腳鐐手銬投入集中營和監獄,打得死去活來,還說這是合法的,是保護人權,保護信仰自由。這不是自己走向反面,成了徹頭徹尾,毫無良心,自欺欺人的唯心論者了嗎?

    法輪功之所以是更高級的唯物論和辯證法,就是他把唯物論和辯證法貫穿到修煉的法理和整個的修煉過程之中。

    比如,他認為宇宙的根本特性真善忍就是客觀存在的物質;你修煉達到一定的標準,這種物質力量不再制約你,你才能夠上到一定的層次,不是人說上就可以上去的。

    一般人認為德和業是精神的東西,法輪功認為德和業都是物質的東西,德是一種白色物質,是作了好事,吃了苦得來的。業是一種黑色物質,是幹了壞事,整了人害了人得來的。鑑別好人和壞人也不是隨心所欲下結論的,要看其德大還是業大。德大白色物質多就是好人,業大黑色物質多就是壞人。

    好人就有好的結果,壞人就有惡報。

    法輪功還闡述了修煉過程中,德和業,白色物質和黑色物質在一定條件下相互轉化的唯物辯證法,闡述了守德,吃苦,受難與提高層次,功力的辯證法,心性多高功多高的辯證法。

    所以我看他不是有些人攻擊的是甚麼唯心論,而是超越常人哲學的,更為徹底,更高級的唯物論辯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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