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錦州學員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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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1999年12月12日】我和所有學員一樣,自從7、22法輪功被莫須有定為非法組織以後,心裏非常難過,於是產生了到北京反映情況的念頭。

10月9日到了北京以後,聽說上訪辦的門口已經事先安排了全國各地、市的公安警察,「恭候」我們這些上訪的學員。上訪不成我們便與各地的大法弟子在公園等地交流心得體會,沒有給我們的首都北京帶來一絲的干擾。後來我們來到了郊區,就在10月26日晚9時許,正當我們在一起吃飯的時候,有幾個警察闖了進來,自稱是錦州刑警支隊的,見他們全副武裝的樣子,我們心裏非常坦然,因為我們沒有任何不妥之處。

到了風龍賓館以後,把我叫到了「審訊室」,十幾個警察怒視著我。他們問我一個輔導員去那裏了,我說還真的不知道去了哪裏,因為大家都是來去自由、隨心所願的。當他們聽說以前我到過中央電視台和《人民日報》上訪時,對我進行拳打腳踢,接著是一串響亮的耳光。頓時我感到了《紅岩》小說中的渣子洞集中營的情景,以後的情況還證實了我的想法。他們打了幾十個耳光後,見沒有甚麼口供,便把我泡進了水池。我在水裏呆了十幾個小時,

他們逼著我幫他們找人。在這三天裏,我沒吃過一口飯。第四天,他們問我吃點飯不,我對他們的「問候」表示感激,因為他們心裏擔心我會被餓死,回去沒法交差。後來他們找到了其他人,才答應把我轉交到葫蘆島市公安局,臨走前把我的腦袋浸在了水池裏,而後我便昏了過去。後來他們又把我拽了出來,見我昏倒了,他們便將我踹醒,這樣不斷的對我進行了兩個多小時的肉體折磨。直到當地公安局接我,他們這才放人。

回到當地拘留所,我們認為自己沒有觸犯任何國家法律法規,自然就不應該吃這裏的「牢飯」,接著便遭到了四、五個警察的警棍毒打,當我們回到牢房中的時候,發現全身已經變成了紫色,就這樣經過了十四天的非人的監獄生活才放我們出去。

儘管如此,我還是非常幸運的,因為同其他三百名功友比,他們遭到了更加非人的待遇:毒打、火烤、手銬、電棍等各種刑罰。有一部份思想「轉化」的學員寫了保證書,他們覺得一張紙似乎太便宜了,便又罰了每個人2-3千元。

直至目前,錦州被勞動教養的法輪功學員共35名,部份名單如下:

朱英 2年 代立國 3年 王玉賢 2年 石桂凡 2年 尹後梅 3年 單至佳 2年 賀國君 3年 賈經文 3年 吳乃環 2年 王軍 2年 陳鳳珍 2年 馮文廣 3年 崔亞寧 2年半 商鵬 3年 王志非 3年 劉品 2年 馬超 2年等

錦州學員
1999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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