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陽學員致安南秘書長的公開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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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1999年11月12日】尊敬的聯合國秘書長安南先生:

我們是中國大陸河南南陽部份法輪大法學員。目前,中國大陸廣大法輪功學員因修煉法輪大法而被迫害的事件您一定有所了解了。這些善良的人們僅是因為堅持自己的信仰,堅持修煉法輪大法就被大批抓進牢房,被嚴刑拷打,甚至被酷刑致死。

李洪志大師傳出法輪大法後,修煉者日眾,為人們解除了病痛,使人們道德回升,使許多修煉者修煉到很高境界,許多國家政府和人民都給予了肯定和褒獎,然而我們國家的政府卻錯誤地宣布「法輪功組織是邪教」而予以取締,並且由此造成許多修煉者本人及親屬、朋友的人權受到侵害。

一個政府將大批修心向善的人民作為「邪教」來施以嚴厲的刑罰,其負面的影響是極其嚴重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已經簽署了國際民權及政治權利盟約,而且已經認可這一條約,從而使這一盟約具法律的效力;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也規定了宗教信仰自由和不信仰的自由;因此我國政府的做法已經違背了上述人權盟約及憲法;這件事情是關係到人類善、惡標準的問題,因而這已不是一個國家、民族的事情。

我們獲悉您即將訪問中國,因此特向您並通過您向聯合國呼籲,請關注這一事件,利用您在國際社會上的聲望,勸說中國政府,改變錯誤做法,制止事態惡化,希望您能在百忙中儘快促成國際社會到中國實地對法輪功問題作全面調查(建議調查人員應首先對法輪功有一個全面了解),了解事實真象,促使中國政府全面公正地解決法輪功問題,給法輪大法、給李洪志大師一個清白,還法輪大法修煉者一個公道,使大法恩澤人間。此將為人類大幸,而先生功德無量也。

謝謝安南先生。

中國河南南陽部份法輪大法弟子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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