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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輪功修煉者在山東受到的殘酷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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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1999年10月18日】 自從中央電視台7月22日播放取締法輪功的消息至今,我們法輪大法修煉者一刻也沒有停止過學法煉功,因為人人從中得到了無法言表的好處,而這只有我們自己才清楚。當看到那些不實的報導時,不但沒有動搖堅修大法的這顆心,反而更加堅定了我們的信心。

尊敬的領導,我們學法煉功就必須做一個道德高尚的人,這對社會、對人民、對政府都是有百利而無一害的。事實上確實做到了這一點。如果每一個中國人都成為道德高尚的人,那一定是政府和領導者所願意看到的。自從學了法輪大法以來,廣大修煉者處處按照真、善、忍標準要求自己,以此來規範自己的言行,真正達到了無私無我的思想境界。在社會、在單位、在家庭都做一個道德高尚的人。通過學煉大法,我們的身體上更是出現了翻天覆地的變化,有病痛的人都不治而癒,個個身體健康,精神飽滿。真正體驗到了無病的幸福。

就目前兩個月來,招遠市地方政府執法人員把好人當壞人打,讓我們實在無法理解。在7月23日晚上,有7個學員在沒煉功的情況下,被執法人員抓了、打了。這種情況也在周圍的鄉鎮中出現:學員們有的被打昏在地又用涼水潑醒;有的被迫跪在磚頭上,還在腋下、腿彎處夾上棍子;有的被打成重傷送進醫院;有的被高壓電觸擊、都失禁了;有的被迫在40多度的瀝青路上赤腳站著曬太陽;有的被罰款,少則幾百元,多則上萬元;有的被迫交抵押金;有的學員的電腦、BP機和其他私人財物被非法沒收……這其中最殘忍的是趙金華學員被活活打死的事件。

我們是人啊!人存乎於天地之間,生存的權利是天賦予的,是最基本的權益,是一切法律的基礎。地方法規應當和國家法律是一致的。地方政府執法人員隨意剝奪了我們法輪功學員的生命,這是否踐踏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二章第三十五條、第三十七條呢?是否踐踏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章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八條、第二百三十九條、第二百四十五條、第二百四十七條、第二百四十八條、第二百五十二條、第二百五十三條、第二百八十四條、第二百八十六條的規定呢?這種知法犯法的行為,是不是應該受到制裁呢?

尊敬的領導,我們中國不也簽署了聯合國人權協定,在法律上承諾了國際公認的人權嗎?從中國政府取締法輪功,甚至要把這麼好的功法定為邪教以來,有關法輪大法的出版物及音像製品被大規模地銷毀,大批的法輪功學員被逮捕及殘酷折磨。特別是我們山東省招遠市的法輪功學員,每天生活在他們的監視、看管之中,沒有一點人身和言論的自由,隨時有被抓進監獄的危險。中國政府的上述行動直接違反了《聯合國消除各種宗教與信仰的排異和歧視宣言》,及《國際公民政治權利盟約》第18條的規定!對法輪功的鎮壓以及在媒體上顛倒黑白的宣傳,是不是嚴重地違反了國際人權法?人有信仰的自由,人有和平表達意願的自由,這不僅僅是中國人的權益,而且是全人類的權益啊!

法輪大法不只是中國的,他是全人類的,是宇宙的大法啊!

據國外一些消息透露,不少所謂負責人(其實都是修煉中的人)至今還在被關押中,對普通的法輪功修煉者,還在繼續被非法打抓。他們只是要求有一個祥和的修煉環境,並任何沒有違法行為啊!許多老百姓都在講:「煉煉法輪功就這樣鎮壓,真是小題大做,浪費人力、物力、財力。」也有部份公安人員說:「這是政治需要。」難道《憲法》中還有政治需要這一條嗎?難道多年來改革開放,經濟發展給我們中國在世界上帶來的良好印象就是這樣曇花一現嗎?

因此,我們呼籲聯合國所有組織機構都來關注我們,請給我們一點做人的自由吧!以上事實不妨下來調查,我們都有證據。我們還有三個要求:1.儘快釋放無辜的法輪功學員,給廣大修煉者一個安定的修煉環境,並退還非法沒收的財物。2.撤消對李洪志老師的通緝令。3. 在公正的基礎上,通過和平對話解決法輪功問題。

另附招遠市1125名法輪大法學員名單。(編者略)
此致敬禮!
山東省招遠市法輪大法學員 1999年10月10日


附招遠市部份法輪大法學員受迫害個案:

1. 金嶺鎮山芋家村 李文南,在7月23日凌晨一點多鐘,突然家裏闖入幾個人把他拉到鎮政府,五六個人圍成一圈拳打腳踢,幾次被打倒,爬起來又打,直到打得不會動了才送到醫院,經拍片發現胸內出血,治療後出院回家多日不能參加勞動。

2. 金嶺鎮上劉家村 王翠芹,被鎮政府關押在一個屋子裏,兩個人在身後用膠棒打,兩個人在前面打,其中一人用手裏的書打臉,另一位姓莊的劈頭蓋臉一陣亂打,感覺整個頭象掉下來似的,臉部全被打腫了,這樣折磨達半小時之久,接著讓她站在磚頭大的爐渣上面,兩肩放上水泥路樁,腿彎成弓型,只要一動就用膠棒狠打,大約又折磨了半個小時。

3. 金嶺鎮河西於家村 於愛雲5人7月21日晚被拉到鎮政府院內,大大小小的幹部家屬蜂湧而至(其中一位是黨委書記莊躍林),他們七嘴八舌,一陣冷嘲熱諷之後,就逼迫他們煉功,說讓其煉個夠,先讓他們把胳膊舉到眉前,兩腿成馬步形,不准許動一點,接著就開始拳打腳踢,當學員善意地告訴他們這樣煉功不對時,他們說這是他們編的「法輪功」。當學員不聽不做時,又是一陣毒打,這樣折磨大約持續了二十多分鐘。

4. 大戶陳家鄉 楊同武 是位78歲的退休老人,他們讓老人在40多度的瀝青路上赤腳曬燙,直到兩腳被燙熟。

5. 大秦家鎮 付應霞 讓她跪在磚頭上,兩腋下夾著磚頭,腿彎處夾著木棍,直至昏到在地。

6. 南院鎮高家嶺 高燕 他們把她吊起來毆打,曾三次被打得昏死過去,然後又用涼水潑醒再打。

7. 大秦家鎮萬家 路春娜10月5日從北京回來,被鎮政府抓去打成重傷,送到醫院搶救,差點沒命。

8. 黃金冶煉廠工人 吳建明、張淑香、王美芬、劉月軍、杜萬全 五人因說煉法輪功,先被廠派出所拘留七天,後被送到市看守所拘留十至十五天,被放出來後第二天就被廠部開除了公職。

9. 張星鎮 趙金華、王好紅、王鳳蘭、戰克雲等 幾位功友,有的被他們從家裏拘來,趙金華正在山裏幹活也被他們抓來,問「還煉不煉法輪功」。當她們齊聲回答:「煉」時,就把她們抓到了鎮派出所,先後用膠棒、電棍擊打她們,接著又把趙金華帶到另一間辦公室採用同樣辦法毒打她,直到昏死過去,然後給她打了一針,等甦醒後還繼續折磨她,從頭到腳遍體鱗傷,慘不忍睹,並尿血、胸悶。10月7日下午4時左右,張星鎮趙家村趙金華(42歲)就這樣活活被打死了。

為了掩蓋事實真相,他們不通知死者家屬就於當天晚上把遺體送到市醫院並說死於心肌梗塞,還對家屬進行威逼、恐嚇,讓家屬寫出不是被打死的證明材料。功友去醫院看望,被無辜抓、打,並分別關押。

10. 十月八日晚,繼趙金華被打致死後第二天,金嶺鎮供銷社 王少發 又被他們打成重傷。凌晨一點被奄奄一息地送回家,並不允許與任何外人接觸。

11. 大秦家鎮 曹桎英姑姪女倆上北京被鎮政府抓回後打了一宿,打得死去活來,還把身上剩下的3900元錢搜去私分了。

12. 招遠金礦於英賓哥倆被罰款1萬元;市內劉殿君、周金玲各繳抵押金5000元;楊秀英2000元……等等。非法沒收的財物有:楊秀英的電腦、劉殿君、陳世環父母的錄音機……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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